清理违规行为 还百姓一泓清水
“一定要将黄前水库清淤工程承包给个人从事清淤采砂的问题彻底调查清楚,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进行问责;一定要立即对现场进行恢复,根据生态,将对水源地的损害降到最低。”山东省泰安市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张红旗提出明确要求后,黄前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施工现场板房很快就被拆除清理完毕。
生态环境部水源地保护专项督查行动开展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提高了认识,积极行动,针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迅速行动,立即整改。
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5月23日,水源地保护专项督查第270督查组在黄前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现场检查中发现,黄前水库管理局在无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将黄前水库清淤工程承包给个人从事清淤采砂。督查组向泰安市政府下达督查问题交办单。
接到督查问题交办单后,泰安市高度重视。泰安市委书记崔洪刚赴现场指导整改工作。
第270督查组组长陈林告诉记者,发现问题当晚,泰安市环境监察支队对库区一级水源地内违法清淤活动进行立案;5月24日,监察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和勘验笔录,5月25日向黄前水库管理局下达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5月26日,泰安市环保局法宣科向黄前水库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3.7万元。泰安市水利局下达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作业,机械设备工程人员立即撤离采砂区域,恢复原状。
整改行动迅速启动。截至5月26日,施工现场板房已拆除清理完毕,目前正在进行清淤现场弃渣清理,生态恢复工作正在抓紧进行。预计6月1日前将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唯有共治才有共享
“我这次专门从重庆赶回来签合同,我们祖祖辈辈都住在这儿,房子拆了确实很心疼,尤其是老人心里过不去,但是要保护饮用水呀!”正在签拆迁协议的李丽说。
为了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投入2000万元实施库区一级保护区内居民搬迁,目前两库区一级保护区内30户住户已搬迁7户。第37督查组在督查时正好见证了这一时刻。
第37督查组的成温荣告诉记者,他们已向达州市交办4个问题,3个问题正在办理中。
“环保督查对地方政府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是督促,更是加油。”大竹县分管领导如是说。在督查组与地方主要领导交谈中,渠县县委书记认为:“‘一把手’主抓是关键,发动全民广泛参与是基础,唯有共治才有共享。”
针对督查组核查出的问题,很多地方政府端正态度,整改积极。
5月27日,接到微信上群众反映的村生活垃圾乱倒路边水源并散发异味的投诉后,第199督查组会同三门峡市环保局和卢氏县环保局赴现场督查。
第199督查组的李德志告诉记者,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生活垃圾乱倒的情况属实。经调查比对,确认事发地位于木桐乡拐峪村大麻地沟,该处非饮用水水源地,常年没有水流,流域面积极小,近两年群众在此无序堆放生活垃圾。木桐乡党委、政府立刻组织人员对大麻沟小溪边的垃圾堆点的生活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清运,周边环境已全面整改到位。
山东烟台市牟平区天隆石材有限公司因位于高陵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于2017年底被当地政府责令关闭搬迁。第260督查组于5月26日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原废水沉淀池内遗留生产废水未及时处理,沉淀池渣有冲入外环境的风险。牟平区政府于当天立即组织力量对遗留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清理整治。
5月25日,第104督查组前往嵊州市南山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查看南山湖风景区关停情况。排查中,发现一家精制茶厂位于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其中有车间、厂房、若干茶叶加工设备等设施。
督查组要求嵊州市相关部门立即查处,嵊州市环保局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书,要求企业连夜对所有违法设施进行拆除。截至5月26日上午,已对生产设施、燃气锅炉等部分设施拆除并转移至水源保护区外储存。
随着生态环境部水源地保护专项督查行动的深入开展,很多地方政府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立行立改,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