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勐腊路政及时制止利用桥下空间堆放物品行为
6月21日,云南勐腊路政大队依法制止一起利用桥下空间堆放物品的违法行为,并帮助当事人搬离堆放物品,劝其回乡。 当日上午,该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国道213线2883公里加700米处时,发现有人在小(勐养)磨(憨)高速公路跨线桥下堆放物品并生火,巡查人员立即进行制止。 经了解,该县尚勇镇的一名拾荒老人,因离异后无地容身,便在桥梁下临时居住。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对其耐心劝离,临走时执法人员康富兵还给老人留了一瓶矿泉水,并自掏腰包给了老人50元钱让他买车票回家。 公路桥梁作为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公路的安全畅通有着重要的作用。为保障桥梁安全,我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堆放物品、搭建设施、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活动。拾荒老人在桥下空间内堆放拾荒来的废纸、塑料等易燃物品,并利用桥墩生火的行为,很容易引起火灾烧毁公路桥梁。 如果市民朋友发现影响公路桥隧结构物安全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28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电话,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将第一时间进行制止、查处,保证公路安全畅通。 本网通讯员:白峰 (编辑:东北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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