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扶沟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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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发改〔2026〕72号
扶沟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150号)文件精神,按照我省燃气销售价格与上游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机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标准
全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下部分)销售价格标准为2.9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标准为3.88元/立方米。
二、优惠政策
(一)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全县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每户每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下部分执行价格标准为2.5元/立方米,超出30立方米以上部分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二)全县使用燃气壁挂炉独立取暖的用户,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季期间,每月增加100立方米采暖气量,按第一阶梯价格标准2.99元/立方米执行,超出部分按第二阶梯标准3.88元/立方米。
(三)其他优惠政策按扶发改〔2026〕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你公司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严禁乱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明码标价、信息公开和宣传解释工作,要加强风险管控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用气需求,切实保障市场安全平稳运营。
本通知2026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6年4月16日
(编辑:韩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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