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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扶沟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2026-05-07 10:21 [燃气要闻]  来源于: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扶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导读:扶发改〔2026〕72号 扶沟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150号)文件精神,按照我省燃气销售价格与上游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机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
    扶发改〔2026〕72号
    扶沟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150号)文件精神,按照我省燃气销售价格与上游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机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对我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行标准
    全县居民用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下部分)销售价格标准为2.9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每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销售价格标准为3.88元/立方米。
    二、优惠政策
    (一)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全县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家庭,每户每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下部分执行价格标准为2.5元/立方米,超出30立方米以上部分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二)全县使用燃气壁挂炉独立取暖的用户,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采暖季期间,每月增加100立方米采暖气量,按第一阶梯价格标准2.99元/立方米执行,超出部分按第二阶梯标准3.88元/立方米。
    (三)其他优惠政策按扶发改〔2026〕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你公司要严格执行天然气价格政策,严禁乱收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认真做好明码标价、信息公开和宣传解释工作,要加强风险管控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用气需求,切实保障市场安全平稳运营。
    本通知2026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6年4月16日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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