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 张家港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9元
3月25日,张家港市政府发布关于疏导张家港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通知中自4月1日起针对张家港市居民生活用气上销售价格有关事项如下: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9元,疏导后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77元。按照“阶梯价差保持不变”的规定,居民用气第一、二、三档气价仍然按照1:1.2:1.5的比例安排,第一档0-300(含)立方米为2.77元/立方米,第二档300-600(含)立方米为3.32元/立方米,第三档600立方米以上以上为4.16元/立方米。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仍按居民第一、二档气价的加权平均水平确定,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81元。
原文如下:
关于疏导张家港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政策要求,结合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情况,按照张家港市居民生活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疏导我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疏导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29元,疏导后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77元。按照“阶梯价差保持不变”的规定,居民用气第一、二、三档气价仍然按照1:1.2:1.5的比例安排,疏导后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见下表:
疏导后居民用气阶梯价格表
二、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仍按居民第一、二档气价的加权平均水平确定,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81元。
三、相关要求
1.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计量周期、“一户多人口”用气增加量以及困难群体优惠政策等居民用气相关规定仍执行《关于实行张家港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的通知》(张价管〔2016〕12号)。
2.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价格规定,切实做好“一户多人”用气申请和困难群众优惠减免办理工作,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及时做好销售衔接,保障稳定供应。
3.相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
四、执行时间
从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编辑:韩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