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手机版 一键访问 微信订阅
  • RSS订阅
  • 当前位置: 东北能源网 > 燃气 > 燃气要闻 >

    乐安县发改委关于调整县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2026-04-22 09:58 [燃气要闻]  来源于:乐安县发改委    作者:乐安县发改委
    导读:乐发改字〔2026〕31号 乐安县宸诺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抚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乡区、南丰县、乐安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抚发改审批〔2026〕14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县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标准 (一)居民用天然
    乐发改字〔2026〕31号
    乐安县宸诺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抚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东乡区、南丰县、乐安县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抚发改审批〔2026〕14号)文件精神,现就调整县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标准
    (一)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维持现行3.68元/立方米。
    (二)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从4.1元/立方米调整为3.98元/立方米(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二、执行时间
    自2026年4月22日00:00时执行。
    三、优惠政策
    供气企业要充分考虑困难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行每月每户10元用气费用减免政策,并推行“免申即享”服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其他
    (一)请认真做好价格调整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及时在营业场所明码标价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请将调价后的社会反响及公司购气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向我委反馈。
     
    乐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编辑:韩语)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信息  |  版权声明

    客服电话:18041077005(全天)    投稿邮箱:zhyny868@126.com    《东北能源网》报料QQ群 59213582

    网站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网站链接: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稿业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