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煤电任楼矿:组团送法到基层 干部职工学法忙
“新《刑法》修改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行为。将一些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充分体现了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皖北煤电集团公司任楼矿党委委员、副矿长刘迎春在给职工解读《刑法修正案(十一)》。
7月8日上午8:30,皖北煤电集团公司任楼矿送法下基层活动正式启动,刘迎春来到综采二区,给综采二区的干部职工上了一堂《刑法修正案(十一)》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课。
9:10安监处副处长尚成军来到掘进区,给掘进区职工上了一堂《刑法修正案(十一)》及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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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上,宣讲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修法背景、修订主要因素、修改的重点条款、有关的新要求和新变化,结合生动鲜活的典型案例,逐项逐条讲解,对重点和难点进行深刻剖析,帮助职工掌握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增强了遵规守法意识,有效提升了学习效果。
此次送法下基层活动是为了让职工群众全面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活动正式启动当天,宣讲小组到综采一区、综采二区、采煤预备区、综掘一区、综掘二区、掘进区六家基层单位送法。
据悉,送法下基层活动已建立长效机制定,由安监处组成的宣讲小组每周五深入各单位安全学习会授课,确保送法覆盖到每一名职工,让职工群众全面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促使他们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养成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的良好习惯,促进矿井安全高质量发展。
本网通讯员:杨信伟
(编辑:韩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