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煤炭局持续开展矿区蓝天行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玛纳斯县蓝天行动计划,扎实做好矿区环境治理工作,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和“环保优先、生态立县”的理念,玛纳斯县煤炭局持续开展矿区环境治理工作。 一是创新督查机制,把矿区蓝天行动纳入到日常安全检查当中,持续以“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检查方式开展督查工作。 二是严格追究责任,与各煤矿企业签订了煤矿生态环境保护承诺书,加大督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是以“6.5”环境日等重大环保纪念日为契机,在煤矿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宣传活动,使环保活动深入人心。 本网通讯员:赵伟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