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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解析PM2.5 PM10成因 燃煤尘污染系最大污染源

    2016-11-18 10:13 [环保要闻]  来源于:东北网    作者:刘嘉
    导读:东北网11月17日讯(记者 刘嘉)17日,记者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我省13个城市全年PM2.5、PM10源解析结果出炉。结果显示,对PM10和PM2.5贡献最大的污染源均为燃煤尘污染。 据了解,在此次源解析过程中,我省环保专家借鉴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城市对颗粒物
      东北网11月17日讯(记者 刘嘉)17日,记者从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我省13个城市全年PM2.5、PM10源解析结果出炉。结果显示,对PM10和PM2.5“贡献”最大的污染源均为燃煤尘污染。
     
      据了解,在此次源解析过程中,我省环保专家借鉴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城市对颗粒物源解析的研究初步成果,并将我省城市PM10、PM2.5的来源划分为开放源、移动源、固定源(含低矮面源)三大类,其中开放源包括土壤风沙尘、道路尘、建筑尘、城市扬尘;移动源包括机动车尾气排放、施工机械尾气排放;固定源主要包括燃煤尘、工艺过程、生物质燃烧、餐饮油烟等10类污染源。
     
      记者在《全省13城市PM10、PM2.5源解析结果统计表》中看到,对PM10和PM2.5“贡献”最大的污染源均为固定源中的燃煤尘污染,分担率分别为27.7%(大庆)—36.1%(伊春)和29.8%(大庆)—39.3%(七台河),采暖季分担率显著高于非采暖季;开放源(土壤风沙尘、道路尘、建筑尘、城市扬尘等)分担率分别为14.5%(哈尔滨)—25.4%(牡丹江)和4.8%(哈尔滨)—20.0%(绥化),非采暖季分担率显著高于采暖季;移动源中的机动车尾气分担率分别为12.3%(大兴安岭)—16.9%(哈尔滨)和13.9%(伊春)—18.0%(哈尔滨),采暖季分担率稍高于非采暖季;生物质燃烧源分担率分别为4.1%(哈尔滨)—9.2%(大兴安岭)和5.4%(哈尔滨)—9.7%(大兴安岭),采暖季分担率显著高于非采暖季。我省13个城市采暖季燃煤源对PM10和PM2.5的分担率和贡献浓度均远高于非采暖季;采暖季机动车、生物质的分担率略高于非采暖季,贡献浓度高于非采暖季;采暖季扬尘、土壤尘、硫酸盐、硝酸盐等的分担率均低于非采暖季,但是工业源、硫酸盐、硝酸盐等的贡献浓度均高于非采暖季。
     
      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伍跃辉介绍,由于我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及季节性气象条件导致城市大气扩散的条件较差,特别是当PM10、PM2.5浓度增加时,极易形成雾霾天气,对人类健康带来严重的危害,成为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因此,我省决定在省辖城市开展PM10、PM2.5来源解析工作,确定其明确来源,可为控制霾天气的出现、改善城市能见度、提高城市大气环境质量水平提供坚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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