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违规项目仍在售 云南环保工作与中央要求“存
◎每经记者 李彪
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新一批8个省区的反馈督察情况近日全部公布。在加大“督政”的压力之下,地方政府的环保问题也日益凸显出来。
11月23日,环保部公布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的督察情况。督察指出,云南省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发展不足和保护不够并存。虽然近年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与中央要求,与云南省特殊生态地位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尚存在差距。
根据督察的情况,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不严,高原湖泊治理保护力度仍需加大,重金属污染治理推进不力,自然保护区和重点流域保护区违规开发问题时有发生等。
环保部公布的督察情况显示,在与干部谈话和走访问询中发现,云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少领导同志认为该省生态环境基础好,环境容量大,有点污染无所谓,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性不够;“十二五”期间,云南省共计获得重金属污染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中央专项资金22.85亿元,但省本级财政投入很少;违规开发现象突出,存在“边治理、边破坏”“居民退、房产进”现象——《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某会议中心项目违规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建成酒店、公寓、别墅等,总建筑面积约14万平方米,至今仍在对外销售。
至此,这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向8个省区反馈的督察情况已全部公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虽然各地被查出的环境保护问题存在差异,但是,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不足却成为了8个省区的共性。
国家应采取配套支持措施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曾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今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再次出发,兵分8路分别对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省区开展了为期一月的环保督察工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各省都发现了大量的问题,实际上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在环保问题上护短,生态文明的观念在很多地方要转化成实际行动还需要做很多艰巨的工作,由于涉及到税收、就业等因素,在地方推行生态文明建设时,国家也应该采取一些配套支持措施。
常纪文说:“不要一督了之,督察之中发现的问题,对当地政府应该采取帮扶政策,指导当地政府怎么整改。”
同时,督察中也发现了一些较为典型的问题:内蒙古89个国家和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中有41个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涉及企业663家,且矿山环境治理普遍尚未开展。黑龙江大庆市杜尔伯特县将湿地谎称为既有耕地,向上级申报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实施开发项目,并获得批准,造成保护区内10000多亩湿地被毁。
个别省份环保为发展让步
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云南省反馈督察情况指出,云南省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不够严格,在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省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中,仍有55个未批先建等。
“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不严”似乎并非云南省一家,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在介绍督察主要问题时,进驻的8个省均被指出存在这些问题。
督察组向内蒙古反馈督察情况指出,不少同志不仅没有认识到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反而认为全区环境容量大,环境不会出问题。
《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将国家要求的“到2020年底,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降低到“80%、90%左右”。《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6~2018年)》将钢铁企业烧结机和球团生产设备安装脱硫设施时间由国家规定的2017年推迟到2018年。
2015年10月,江苏省明确将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差”作为地方各级政府责任红线,但在对2015年各地生态文明建设责任考核时,对南京市七桥瓮、昆山市赵屯断面水质不降反升问题,没有明确处理措施;对无锡、泰州违反生态红线规定侵占绿地或违规建设等问题,也未明确相关要求。
从与广西干部谈话和走访问询情况看,广西一些领导同志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盲目乐观情绪,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艰巨性和敏感性认识不足。环保为发展建设让步的情况时有发生。城市建设规划存在侵占自然保护区现象,北部湾在开发建设中未充分考虑战略环评要求。
此外,督察组还指出,江西部分环境保护工作不严不实;河南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有力,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宁夏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常纪文认为,各个省区都存在环保工作不足的现象,既有各地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粗放的问题,也反映有关部门在指导和服务方面的不足,下一步应该进一步加强相关措施。
“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是一个长期过程。”常纪文建议,前期“督标”的措施多一点,下一步应该侧重于“督本”,地方应建立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长效机制,包括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生态文明的教育和培训等方面,实现“督规合一”。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