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天然气供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发布
1月29日,从省政府获悉,《2017-2018年度黑龙江省天然气供应迎峰度冬应急预案》发布。
据悉,《预案》在预警分级方面要求,在迎峰度冬期间居民生活天然气供需矛盾突出或发生突发事故,引发局部或区域性居民生活天然气供应紧张,并对周边环境产生严重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必须限供、停供天然气时,根据突发事故紧急程度实行Ⅰ级、Ⅱ级、Ⅲ级预警,分别用红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依据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全省迎峰度冬期间按用户性质减供或停供顺序为:天然气化工用户、工业燃料用户、商业用户、汽车用户、公共服务用户、城市供暖、居民生活用气(医院、学校等)。
(编辑:韩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