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恒通化工规范危险场所个人防护用品佩戴
近期,潞安恒通化工公司HSE管理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危险场所个人防护用品佩戴规范的通知”,旨在深入贯彻执行化工事业部相关要求,确保职工在危险环境中的安全与健康。 规定主要针对公司西厂区、热电厂气氨岗位的巡检、外操及现场检维修人员(包括各承包商单位的相应作业人员)。其核心目的在于通过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员工造成健康危害,同时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概率。 HSE管理部负责制定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规定,并实施相应的监督检查。公司各专业中心及厂各专业科室则负责监督、检查及考核规定的执行情况。厂安全环保科除负责所属单位个体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规定的执行与监督外,还需负责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巡检岗位以及泄漏报警仪台账的建立,并上报至HSE管理部安全管理中心备案。所有涉及本规定的岗位及人员均需熟知其内容。 公司要求进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巡检、作业人员必须携带巡检三件套:便携式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防毒面具及定位卡。在进入有毒有害环境前,必须佩戴好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对于参与检维修作业的人员,应持续佩戴呼吸防护用品及定位卡。外来访客及外部安全检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时,需佩戴定位卡及防毒面具,厂陪同人员则需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检修作业现场应根据检测需求至少配备两台有毒可燃、有害气体检测仪。 在使用防护用品前,职工需检查其完整性、过滤元件的适用性以及空气呼吸器气瓶的储气量等。对于密合型面罩,使用前还需进行气密性检查,确保其密合性。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异味、咳嗽、刺激、恶心或报警仪发出警报等情况,职工应立即离开有害环境,并检查呼吸防护用品及检测报警仪器,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进入。若无异常,则需更换有效的过滤元件。 HSE管理部将利用日常巡查及周五综合检查对现场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的穿戴及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各厂及专业中心也将通过日常巡查及周检查等方式进行相应监督。 对于违规定行为,公司将在巡查过程中每发现一次记轻微不合格一次。同时,鼓励各级人员积极举报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核实且违章行为明显,将奖励举报人。 图1:该公司生产管理部人员检查氯碱厂离子膜主控室值班人员“三项纪律”; 图2:该公司树脂厂运行丙班对巡检人员的定位轨迹进行自查,保障了装置的安全生产。 本网通讯员:石启平 (编辑:东北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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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防汛工作会议精神,提高防汛应急处...[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