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热电厂获吉林省文明单位称号
5月19日,吉林省文明委颁发2019~2021年度文明单位称号,长春热电厂成为省内唯一一家获奖的电力生产企业。 近年来,电厂坚持党建引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突出热电特色,健全组织机构,弘扬文明风尚,持续推进道德实践。始终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践行央企社会责任、提升内部队伍素质的有力抓手,将精神文明建设与安全生产、电热保供、经营发展、综合管理等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规划发展目标紧密结合,“7S”创建和环境治理等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均取得较好实效。电厂内部呈现出健康、文明、团结、进取的良好风貌,营造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人人共享创建成果”的良好氛围,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强动力和重要保障。 文字:李玉娜 赵梓行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