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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农村耕地流失及其控制对策刍探

    2016-12-13 08:25 [社科论文]  来源于:互联网    作者:互联网
    导读:摘要:保护耕地对中国经济发展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建国以来,河南省耕地总体呈下降趋势,其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乡镇基建占地、农民建房占地等。耕地流失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从国家方面看,危及粮食安全,威胁社会稳定;从农村、农民方面来讲,导致农村土
      摘要:保护耕地对中国经济发展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建国以来,河南省耕地总体呈下降趋势,其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国家、乡镇基建占地、农民建房占地等。耕地流失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从国家方面看,危及粮食安全,威胁社会稳定;从农村、农民方面来讲,导致农村土地纠纷增加,农民关系和谐度下降,农村不稳定因素增加。抑制耕地流失的基本对策为合理规划农民建房;提高农民对耕地的保护意识;严厉整治“开天窗”的乱占耕地行为。 
     
      关键词:农村耕地;河南省;耕地流失;控制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4-0021-02 
       
      人多地少是中国的一个基本国情,且随着人口的急速上升,耕地仍呈不断减少之势。因此,保护耕地对中国经济发展来说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马克思曾指出:“土地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如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1]“在中国尽管政府宣称已采取了世界上最严厉的耕地保护政策,但耕地资源数量不断减少,质量、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却是不争的事实。”[2]民以食为天,粮乃国之本,而耕地却成了我们宝贵的生命线。 
      一、建国后河南省典型地区耕地变动状况 
      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全国耕地面积在不断减少,相反人口却在不断增加,因此每减少一亩耕地资源,就会造成比以前多出10倍的经济损失。据2009年国土资源部公布的2008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耕地面积为18.257亿亩,又比上年度减少29亿亩,这已是自1996年来的第十二年连续下降,照此速度发展下去,如果国家不采取相关可行政策,国务院一再宣称的守住18亿亩耕地这个不可逾越的“红线”将成为空谈[3]。 
      相对于全国而言,河南省的耕地情况更是不容乐观。据笔者调查,豫东永城市十八里镇彭楼村李庄,豫西义马市常村镇北沟村,豫南上蔡县百尺乡纸张村和豫北安阳市南务村,自1949年建国以来,耕地面积在逐渐减少,豫东由1949年的633亩下降至500亩,净减少耕地133亩,占现在总面积的25%。豫南纸张村60年来净减少耕地80亩,豫北净减少耕地132亩。由此可见,豫东地区占用耕地最为明显。同时笔者发现,2001―2008年这个阶段是建国后河南省四地耕地减少最快的年份。如豫北地区在此8年间减少量是过去22年减少耕地的3.9倍,也就是这8年的平均耕地减少量是过去22年平均减少量的10.7倍。同时,还可以推算出河南省三地在1949―1978年这三十年当中平均每年流失耕地7.93亩,1979―2000年间平均每年减少耕地2.36亩,而到了2001―2008年最近8年,平均每年减少耕地15.75亩,其流失速度远远高于建国以来的各个阶段。而豫西三门峡北沟村则主要表现为人均耕地减少。1949年北沟村人均耕地为3.36亩,1978年为1.41亩,2000年为1.29亩,2008年为1.02亩,人地矛盾在不断加剧。 
      现在全国人均耕地为1.39亩,而河南省只有1.19亩,占全国的85%。作为一个人口大省、农业大省,河南省的耕地流失速度惊人,因此扼制河南省的耕地流失刻不容缓。 
      二、耕地流失原因分析 
      近年来,造成河南省乃至全国广大地区耕地锐减、人地矛盾不断恶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豫东、豫中属于一般农村,其耕地减少主要是由于国家基建和农民建房,两地这两项占所有被占耕地的65%。而豫西三门峡则属于丘陵山区,那里国家基建占地不多,主要集中在农民建房上,就此一项竟然达到50.1%。可见豫西农民正处于“建房热”当中,并因此也构成了耕地流失的最主要原因。而豫北安阳市南务村则属于郊区,在那里国家基建占用了大多数耕地,其次是农民建房,两项相加总和高达90.2%。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临近城市,国家开发较多,另一方面农民多开始以在城市中打工为生,多建房出租,因此这里(郊区)耕地的威胁要远远超过其他一般农村地区。豫南则主要是前些年发洪水,一部分耕地被淹没成为不可耕之地,再次还是农民建房占用耕地了。水淹地尚有恢复的可能,农民建房则使大量耕地很难恢复原来状态。 
      总体来讲,五地的共同之处是农民建房比例已经处于不可低估的程度。据调查,农民建房占用耕地主要表现在首先是一户多宅。现在农村社会发展迅速,公路两旁的耕地转眼间变成了楼房幢幢。村民们为了自身发展纷纷向村周围交通便利的地方开拓宅基地,离村子近的公路两旁更是到了炙手可热的地步。而这些宅基地又多是有宅之人所买。如此以来,一户两宅、一户三宅甚至四宅的现象愈演愈烈,导致“空心村”现象越来越严重。其次是农民在自家田地里盖厂房经营养殖业。当今在新农村建设中,多数干部鼓励农民发展养殖业来发家致富。于是多数农民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盖厂房便是轻而易举,根本不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而这些田地一般为较好质量的地块,同时建厂之后车辆往来行驶又会占用一部分土地,这样就导致了大量的高产田流失。 
      三、耕地流失造成的不良后果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明确指出,严格控制耕地流失是保护耕地的首要任务。包括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禁止擅自实施生态退耕,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以及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力度等。[4]耕地流失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大体可分为两大方面: 
      从国家方面来看,其一,耕地流失危机粮食安全。 “河南省的粮食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10,对国家粮食安全的贡献在于不仅解决了第一人口大省的吃饭问题,而且每年要外调大约100亿千克粮食支援外省。”[5]因此,河南作为全国重要的农业省份,其所产粮食在全国也发挥着不可代替的作用。随着城市化的发展,河南省每年丧失大量耕地,因此每年少产粮的数目也是相当可观的。“据统计,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中国已经失去了1 500万公顷的耕地,其中大部分是因为城市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建房而被占用。”[6]其二,耕地流失威胁社会稳定。耕地流失导致农民能够耕种的土地越来越少,而在目前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大幅度提高单位面积粮食产量是很难做到的。但人口不断增长的趋势在一定时期内不可扭转。一些农民选择外出打工,一部分农民仍操守旧业。然而并非所有进城农民就能挣得理想的收入,加上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于是那些在城市中挣不到钱的农民对于社会就是一个威胁。他们要生存,就不免会危害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从农村、农民方面来讲,耕地减少导致农村的土地纠纷增加。在农村社会经常会出现两家人(往往是田地邻居)为了争夺田地边而争吵的情形。在农民眼中,就是那一尺多宽的田地每年就要多打不止一袋子的粮食,而土地耕种年限又不是一年。因此,如果遇到不好惹的农民,总爱侵占别人的地边,麻烦就在所难免了。加之耕地越来越少,农民对于耕地更是倍加珍惜,谁都不愿意让寥寥的田地再让别人侵占。这样一来,农民的土地纠纷问题也就明显增多,进而导致农民关系和谐度下降,也大大增加了农村的不稳定因素。 
      四、抑制耕地流失的基本对策 
      河南省作为粮食生产大省和消费大省,在保障中国粮食安全方面意义重大。针对其耕地不断流失的状况,笔者认为可采取如下对策: 
      第一,合理规划农民建房,严格治理“空心村”。“村容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农民无序建房已经严重影响了耕地保护问题。这里主要是一些农民图方便“未买票先上车”,擅自在自己靠近路边的耕地里建房,浪费了耕地,使村庄规划形同虚设,而原先的村庄成了“空心村”。这些“空心宅”一般用于种菜、栽树、养鸡喂猪或堆放杂物。“空心宅”的存在严重浪费了该村有限的土地资源,制约村里的统一规划,影响了新农村建设。为规范农民建房用地,有关部门应该对这些 “空心宅”进行回收,并按有关规定流转给所需之人,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与利用。第二,大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确保粮食高产,提高农民对耕地的保护意识。马克思曾说:“在自然肥力相同的各块土地上,同样的自然肥力能被利用到什么程度,一方面取决于农业中化学的发展,另一方面取决于农业中机械的发展。”[7] 在当前耕地不断减少的背景下要想保障粮食安全,必须以现代化实现粮食高产,从而使有限的土地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要做到这些,就要求政府加大对农业的补助,加快建设一些农业设施,保障农田灌溉电力化、收播机械化等。进而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产值,增加农民收入,唤起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使其充分认识到土地的价值,从而起到保护耕地的作用。第三,坚持科学发展观,避免“开天窗” [8],科学引导农民发家致富。针对一些农民在规划之外无序建房的“开天窗”问题,相关部门应切实负起责任,对其进行严厉整治。与此同时,要加强民众的自觉意识,实行群众监督,及时举报滥占耕地者,让集体主义责任感深入每一个人的心中。然而,在取缔乱占耕地的同时,势必影响到新农村副业的发展。因为以上乱占耕地者主要从事养殖业、个体小工业。政府要对这部分人进行科学引导,在新农村建设的其他方面对其放宽政策,保障他们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7. 
      [2]朱红波.中国耕地资源安全保障主体的行为倾向与博弈关系[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1). 
      [3]不断开拓的事业――中国耕地保护六十年历程回顾[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http://www.mlr.省略,2009-10-20. 
      [4]国土资源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EB/OL].http://www.mlr.省略,2009-10-31. 
      [5]郭丽英,王道龙,邱建军.河南省粮食生产态势及其能力提升对策[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9,(2). 
      [6]国土资源部.中国耕地面积已经下降到18.27亿亩[EB/OL].http://hi.省略./tanchina,2009-10-25. 
      [7]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733. 
      [8]朱俊兴.岂容违法占田建房――对南康十八塘乡下埠村部分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的调查[N].赣州晚报,2004-12-27.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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