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手机版 一键访问 微信订阅
  • RSS订阅
  • 当前位置: 东北能源网 > 新能源 > 新能源汽车 >

    四部委力挺居民区建充电桩“一表一车位”时代即将到来

    2016-09-13 09:17 [新能源汽车]  来源于: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每日经济新闻
    导读:◎每经实习记者 张怀水 9月12日,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十一条相关措施用来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
      ◎每经实习记者 张怀水
     
      9月12日,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十一条相关措施用来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加强现有居民区设施改造,规范新建居住区设施建设,做好工程项目规划衔接,积极开展试点示范等多项举措。
     
      根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蓝皮书: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报告(2016)》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累计49.7万辆,成为全球保有量最大的国家。专家预计,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规模将达到145万辆。
     
      在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危机的大背景下,一方面我国政府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和普及,另一方面充电桩等基础充电设施滞后成为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大掣肘。上个月,河北省衡水市新能源出租车推广政策因充电桩数量达不到要求而面临朝令夕改的尴尬,再次凸显了新能源汽车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洪洋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充电基础设施是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
     
      专项基金支持电气化改造
     
      《通知》提到:根据电动汽车发展规划及应用推广情况,按“适度超前”原则,供电企业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含高压自管小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
     
      此外,《通知》还提及: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对公共停车位,应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电动车用户的充电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国家对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酌情给予专项建设基金等政策支持,地方政府要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施工便利。
     
      吴洪洋认为,“文件提到的关于加强现有居民区充电设施改造的几项措施,之前都没有出现过,特别是提到国家对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酌情给予专项建设基金等政策支持,显示了国家对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魄力和决心。加强居民区停车位充电设施改造,应该说可以一定程度上解决原先新能源汽车充电的问题,对新能源汽车推广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在北京国贸上班的宋先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自己去年购买了一辆电动汽车,相比于普通汽油车,无论是购买成本还是行驶成本确实都低于汽油车,但充电仍然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
     
      “我家住在石景山,平时上下班一来一回也得有20多公里,充电频率不低。但小区附近并没有充电桩,单位附近充电桩虽然多,但充电的车辆也多,有时排队得等一个多小时,非常浪费时间。”宋先生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通知》明确提到,新建居住区应统一将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敷设条件)新建居民区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建设应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鼓励市场化合作运营模式
     
      此次《通知》提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进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探索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车位产权方、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合作共赢模式,鼓励积极引入局部集中改造、智能充电管理、多用户分时共享等创新运营模式,提升日常运维服务水平。”
     
      “国家一直鼓励在充电技术设施建设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通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合理价格机制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我觉得在相关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保障的情况下,这将是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吴洪洋说。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充分发挥市场化运营是一个大趋势,但当前同样需要解决不同运营商之间数据不兼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该业内人士表示,所谓的不兼容,一方面是指充电设施和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之间的数据通讯标准不统一,另一方面,是指不同充电设施运营企业的计费、结算、标准不统一。国内主流充电设施运营商有十余家,这些运营商合作的新能源汽车品牌也是各不相同,有些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之间并不能实现完全兼容,导致无法充电。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早在2015年12月,质检总局等部委就在北京发布新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5项国家标准,新标准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5项标准修订全面提升了充电的安全性和兼容性,有利于降低因不兼容而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
     
      吴洪洋表示,“电动汽车的推广过程中,在统筹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金融和商业模式、推广应用配套政策体系、技术创新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目前都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克服,但未来新能源车的普及和使用将是无可争议的大趋势。”
     
      怎么改造?《通知》提出,对专用固定停车位(含一年及以上租赁期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
     
      怎么推进? 国家对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酌情给予专项建设基金等政策支持,地方政府要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施工便利。
     
      怎么运营? 探索第三方充电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车位产权方、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参与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合作共赢模式。

    (编辑:东北亚)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信息  |  版权声明

    客服电话:18041077005(全天)    投稿邮箱:zhyny868@126.com    《东北能源网》报料QQ群 59213582

    网站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网站链接: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稿业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