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解读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地方补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发布,对我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补助范围、补助对象和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小编针对广大汽车企业、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归纳和整理了一些具体方面为大家一一解读。
1.哪些车能享受到天津市地方财政补助?
享受本市地方财政补助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满足以下3个条件。
(1)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这个推荐车型目录是由国家工信部制定颁布的,目前已发布了3个批次共计1022款新能源车型。该目录也是判定车辆是否享受国家财政补助的唯一标准。目前市面上常见的比亚迪唐、秦,北汽新能源,知豆等车型都已纳入该目录。
(2)按照《天津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办法》完成备案。实施新能源汽车备案管理,是我市为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管理,推动建立完善的新能源汽车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应用新能源汽车安全所采取的重要措施。通过备案的新能源车型,必须在津具备完备的销售、服务、救援等服务能力。完成备案的车型将在“天津EV”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和查询。
(3)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销售并初次登记的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专用车、客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需要注意的是使用财政资金购置的公交、环卫、机关事业单位用车,以及新能源出租车不纳入本办法补助范围。
2.天津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是怎么样的?
2016-2020年,国家财政补贴标准实行退坡机制,即2017-2018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下调20%,2019-2020年补贴标准在2016年的基础上下调40%。
天津市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财政补助标准联动执行,且实行退坡机制,即2016年至2020年,新能源乘用车和专用车地方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的100%、70%、60%、50%、40%执行。
表1 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天津市地方财政补贴标准
新能源客车地方补助标准统一按照国家标准的25%执行。
表2 2016年新能源客车天津地方财政补助标准
注:上述补助标准以10-12米客车为标准车给予补助,其他长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按照上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助标准按照上表纯电动续驶里程划分。其中, 6米及以下客车按照标准车0.2倍给予补助;6米<车长≤8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5倍给予补助;8米<车长≤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按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
2017-2020年,天津市地方补助标准将根据国家政策变化及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适时调整。
特别注意的是,对每款新能源汽车,国家和地方补助总额不得高于车辆指导价格的60%。对按照上述补助标准计算出现的超出部分,相应减少地方补助金额。举例来说,如果一辆新能源车的指导价格为12万元,纯电续航里程为200公里,那么它所能获得的国家和地方两级财政补助理论上应为2×4.5万元=9万元,为指导价格的75%,大于规定的不超过指导价格60%,即7.2万元的规定,那么这辆车实际能获得的地方财政补贴应为7.2万元-4.5万元(国家补贴)=2.7万元。
3.如果我想买辆新能源汽车,如何申请补助?
我市财政补助对象是消费者,但这并不是说要由消费者自己来进行补贴申领。为了方便广大市民,我市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负责相关申领工作。生产企业和销售机构应在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国家和地方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并完成开具发票、车辆上牌等事宜。也就是说,您在购车时的价格已经是扣减补助之后的价格,已经享受到国家和我市的财政补助了。
4.对于个人购车申领我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助有哪些要求?
(1)个人购车每年补助不超过2辆。如果个人单一年度内,购买了超过2辆的新能源汽车,那么只能对其中2辆车给予地方财政补贴。
(2)对于已获得天津市地方补助的新能源汽车,自在本市初次登记之日起2年内,不得跨省(市、自治区)转让过户。
5.对于企业购车申领我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助有哪些要求?
(1)企业购车原则上每年补助不超过10辆。如果企业年度购车超过10辆的,应于购车前向市科委提出购车备案申请,说明车辆用途,由市科委会同购车企业注册区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车辆采购。同时,在企业存续期内,相关车辆2年内不得转让过户。未按规定履行审核程序的,不得享受地方补助。
(2)对于已获得天津市地方补助的新能源汽车,自在本市初次登记之日起2年内,不得跨省(市、自治区)转让过户。
6.在津如何购买新能源汽车?
在我市完成产品备案的车型将在“天津EV”微信公众账号发布,并提供车辆技术参数和销售网点等信息,市民可关注“天津EV”微信公众账号,查询意向购买车型是否完成备案、是否享受我市财政补助。如满足上述两点要求,即可按照扣减两级财政补助后的价格购买新能源汽车,由销售商协助办理号牌申领、车辆上牌等事宜,并由销售商申领财政补助。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已完成企业及产品备案但未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车型,如特斯拉、宝马I3等车型,将不享受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但可享受免摇号直接申领“其他指标”、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等政策。
7.在津使用新能源汽车有哪些优惠?
目前,在我市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能够享受财政补贴、免摇号直接申领“其他指标”、不受机动车尾号限行、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等优惠政策,且近期公安部将启用、换发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对新能源汽车实行差异化的交通管理措施。未来,我市还将制定更加优惠的通行政策,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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