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
本报见习记者吕俊 通讯员管锐长春报道 吉林省环保厅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合贯彻落实有关精神要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污染源随机抽查工作作为今后规范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环境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吉林省环保厅成立了以主管副厅长为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建立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随机抽查工作具体落实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组织全省各市(州)召开了全省污染源随机抽查制度座谈会,部署落实方案。
为确保双随机工作制度落实的质量,吉林省确定对重点排污单位按市级每季度至少5%、县级至少25%的比例进行抽查;一般排污单位按市级至少1∶8、县级至少1∶12的比例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特殊监管对象按市、县两级每季度至少30%的比例进行抽查。达到了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都实现双随机制度设计的预期目标,也解决了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有效监管问题。
此外,吉林省还加强了污染源动态信息库及随机抽查系统的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污染源动态信息库已建设完成,污染源随机抽查系统已研发和布设完毕,各地已完成上半年抽查工作,共抽查企业5953家,其中,存在违法问题的企业为186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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