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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集市政公用行业(燃气专业领域)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2026-08-19 10:12 [燃气要闻]  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
    导读: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北海市市政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广西城建协会: 为进一步充实专家队伍,促进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北海市市政管理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广西城建协会:
    为进一步充实专家队伍,促进城镇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桂建城〔2025〕11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征集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库成员(燃气专业领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7日—9月8日。
    二、征集领域
    按照《办法》明确的要求,征集市政公用行业燃气专业领域专家。
    三、征集条件
    征集的专家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近5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影响担任专家的行政处理;无学术不端问题、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无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可能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
    (三)学历和专业能力要求:
    1. 燃气专业领域及相近专业学历
    (1)学历: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燃气专业领域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具体专业包括但不限于:燃气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工、石化、特种设备、安全工程等。
    (2)工作年限:累计从事燃气(含燃具,下同)、石油化工、特种设备等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燃气项目设计或相关工作年限满5年)。
    (3)专业能力(具备下列条件1项以上):
    ①具有燃气领域专业、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其他安全方向);其中最高职称为中级的,应主持或主要参与过自治区级及以上燃气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燃气领域科研课题研究、行业标准规范编制工作;
    ②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执业资格;
    ③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
    2. 非燃气领域专业学历
    (1)学历: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
    (2)工作年限:累计从事燃气、石油化工、特种设备相关行业工作10年及以上(其中从事燃气行业安全管理、燃气项目设计或相关工作年限满7年)。
    (3)专业能力(具备下列条件1项以上):
    ①具有燃气领域专业、相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执业资格;
    ③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
    (四)履职能力要求:
    1. 熟悉城镇燃气及安全生产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了解燃气行业方针政策、发展战略规划。
    2. 每季度可协助服务自治区燃气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包括安全检查、评审、课题、政策研究等方面)3次及以上。
    (五)职业道德与身体状况要求:
    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严谨工作态度;身体健康,申请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或在业界具有较高知名度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六)《办法》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征集程序
    (一)申请人报名
    1. 部门组织申报:各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企业、行业协会开展申报;请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助从近似专业和领域中组织申报(推荐)。其中,在职的申报人员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通过人员所在的单位分别向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各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申报。
    2. 个人自荐:符合申报条件的离退休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直接向所在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自荐,再由各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统筹推荐。
    3. 定向邀请入库:燃气及相关领域行业认可度高、专业影响力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突出业绩的高端人才,可由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定向邀请入库。每个推荐单位定向邀请入库专家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受邀人员在接到邀请后,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按时报邀请单位汇总。
    (二)组织审核
    1. 初审推荐:由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对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核查核实,对照入库条件审核资质、从业经历、业绩等材料,在《自治区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库成员(燃气专业领域)推荐表》上明确推荐意见。初审合格人员的推荐材料请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分别汇总后,反馈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 复审评审: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人员力量,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和评价,按照评价情况提出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公示
    拟入库专家名单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确定专家人选
    结合公示情况,由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正式确定入库专家名单,并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告。
    五、申报材料
    (一)材料内容:申请人须如实填写《自治区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库成员(燃气专业领域)推荐表》(详见附件1),申请人所在单位填写《自治区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库成员(燃气专业领域)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2);申请人同步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主要业绩证明、获奖证书材料及论文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等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二)截止时间:申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8日(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送交和提交PDF扫描件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方式:申请人所在单位和组织申报的部门(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初审核实,提出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汇总初审完成后,可通过邮寄、送交或提交申报材料PDF扫描件的形式,于2026年9月18日前将材料送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其中,邮寄、送交材料请寄(送)至:广西城市建设协会(通讯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望州路北二里34号办公楼303号房);提交PDF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gxcjxh8rq@163.com。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工作严格按照《办法》执行,日常征集工作委托广西城市建设协会进行。
    (二)如同一单位有多名申报人员的,请在总目录文件夹下,分别建立各申报人员的子项文件夹,以便我厅统筹汇总。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广西城市建设协会联系。
    城市建设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楫,0771-2366153。
    广西城市建设协会联系人及电话:王菊,0771-2243631。
    附件:1. 自治区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库成员(燃气专业领域)推荐表
    2. 自治区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库成员(燃气专业领域)推荐汇总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自治区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库成员(燃气专业领域)推荐表
    填报说明:
    1. 单位组织申报:在职人员由所属企业统一报送至属地/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
    2. 个人自荐:仅限离退休、自由职业人员,直接向属地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提交本表及佐证材料,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初审上报;
    3. 定向邀请入库:行业高影响力、正高职称、业绩突出专家,由各级主管部门专项推荐,单个推荐单位邀请专家不超过2名,勾选本渠道并填写邀请推荐单位;
    4. 全流程:申报提交→设区市燃气主管部门/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送资料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径送广西城市建设协会)→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复审评价→提出拟入库专家名单→公示→公布专家库名单;
    5. 本表可附页补充业绩、证书、项目证明等佐证材料。
    附件2
    自治区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库成员(燃气专业领域)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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