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乌兰浩特市供电:上级公司派员参加公司专题“安全日”活动
期间,公司组织观看了安全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摘编》,重点学习了“4.8”“6.7”人身伤亡事故通报。同时,结合班组实际,举一反三,在人身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研究讨论,组织人员发言、反思存在不足。 吕通发充分肯定了公司专题“安全日”活动组织情况,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避免“经验论”“侥幸论”,强化责任意识,严守安全“红线”,明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不松懈”“不怠慢”。二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作业、施工现场认真落实自身保护措施,安全监察部要充分发挥“反违章纠察队”作用,时时刻刻“自查”“互查”,落实“三杜绝三防范”、春检“五查”等工作要求。三要加强掌握安全知识。要加强安全理念、意识、技能、风险辨识等方面学习教育,鼓励职工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和相互交流经验,营造“我要安全,要我安全”的浓厚氛围。 本网通讯员:赵娣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