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兴凯湖公司东海分公司落实《23条》重塑营商新环境
大家认真聆听了《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严格遵守<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哈尔滨供电公司、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大庆供电公司、建三江电业局4个单位的表态发言。 省公司董事长李永莱同志指出,要充分认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严格遵守《条例》的重要意义。出台《条例》和《意见》,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省委省政府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重要举措。同时,对公司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出了严格要求,指出要正视问题和不足,筑牢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思想根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会后,东海分公司组织了班组长以上人员会议,王万臣经理要求全体员工,要充分认识重塑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贯彻执行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开展报装接电专项治理是公司落实省政府决策的重要举措,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完成,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对此,负责营销工作的葛建国在会上表态,一定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报装接电专项治理工作,落实23条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办电环节,加快业务办理速度,缩短装表接电时间,努力打造“四零”服务窗口,真正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距、服务结果零投诉。 本网通讯员:韩瑛 荆延春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