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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网黑龙江兴凯湖公司东海分公司落实《23条》重塑营商新环境

    2019-04-12 09:18 [电企一线]  来源于:国网黑龙江兴凯湖公司    作者:韩瑛 荆延春
    导读:近日,兴凯湖公司东海分公司组织营销及配电等相关人员,收听收看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电视电话会议。 大家认真聆听了《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严格遵守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
    近日,兴凯湖公司东海分公司组织营销及配电等相关人员,收听收看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电视电话会议。
     
    大家认真聆听了《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严格遵守<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哈尔滨供电公司、齐齐哈尔供电公司、大庆供电公司、建三江电业局4个单位的表态发言。

    省公司董事长李永莱同志指出,要充分认识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严格遵守《条例》的重要意义。出台《条例》和《意见》,是省委省政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省委省政府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重要举措。同时,对公司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出了严格要求,指出要正视问题和不足,筑牢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思想根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

    会后,东海分公司组织了班组长以上人员会议,王万臣经理要求全体员工,要充分认识重塑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贯彻执行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开展报装接电专项治理是公司落实省政府决策的重要举措,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完成,要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对此,负责营销工作的葛建国在会上表态,一定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报装接电专项治理工作,落实23条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办电环节,加快业务办理速度,缩短装表接电时间,努力打造“四零”服务窗口,真正实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距、服务结果零投诉。

    本网通讯员:韩瑛 荆延春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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