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史上最强煤炭增产措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抓好政策落实,针对经济运行新情况加强跨周期调节;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完善并落实重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应对方案,合理增加国内生产,科学组织储备投放,强化重点商品市场联动监管。
国常会的政策,重点有“增加国内生产”。于是,就有了地方上的最强增产措施。支持部分证件不全煤矿、帮助因林草土地手续不全停产的露天煤矿和灾害治理项目复工复产。
8月16日,据市场消息,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能源局发布《伊金霍洛旗能源局煤炭增产增供及电力保障供应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提出,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通过支持部分证件不全煤矿、帮助因林草土地手续不全停产的露天煤矿和灾害治理项目复工复产、挖掘潜力产能、安全高效煤矿释放先进产能等措施可以实现增产潜力8160万吨/年。
据了解,伊金霍洛旗于2021年8月11日发布的这份《伊金霍洛旗能源局煤炭增产增供及电力保障供应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这个措施,给当前整个煤炭行业带来重大震动。据了解,该旗此举措将涉及产能10619万吨,涉及煤矿72座。
具体措施主要有:
(一)完善相关手续,加快产能释放(增产潜力850万吨)
一是国电察哈素煤矿(核定1000万吨/年)虽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因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长期停产。目前正积极办理与君正集团无纠纷井田的采矿许可证。
二是协助白家梁露天煤矿90万吨/年、南梁露天煤矿90万吨/年、常青露天煤矿60万吨/年、小纳林沟露天煤矿90万吨/年办理相关手续,尽快实现复工复产。协助兴隆露天煤矿办理土地征地手续,预计释放产能90万吨。
三是加快灾害治理项目的复工复产(预计释放产能500万吨)。涉及乌兰集团温家梁煤矿、三号煤矿、乌兰集团温家塔煤矿、贾家渠煤矿、新庙丁家梁煤矿、益民煤矿、闫家渠煤矿。
(二)挖掘潜力产能,促进增产增供(潜力产能4840万吨)
通过对全旗煤炭增产保供煤矿的摸底,其中有意愿进行产能核增煤矿33座(其中露天5座,井工28座),目前我局已将核增产能煤矿清单已经上报自治区能源局(潜力产能4795万吨/年)。
另外,对于长期停产的三界沟煤矿(45万吨/年),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维护井下设备设施,有序组织工人返岗,尽快实现复工复产。对于呼和乌素煤矿(120万吨/年),督促其及时恢复正常正产。目前该矿4号煤具备生产条件,但因上层3号煤长期着火存在安全隐患,导致4号煤已布置工作面一直处于停产状态,能源局将督促该矿尽快委托地质勘察机构和煤科院对3号煤层火点隐患治理进行勘查和编制安全隐患专项治理方案及安全措施,立即消除3号煤安全隐患,尽快释放下层4号煤(120万吨/年)产能,同时3号煤在消除隐患过程中大约能产出原煤200万吨。
(三)积极消化库存煤(库存约479万吨)
伊旗大部分煤矿因产能限制,导致煤矿库存煤无法销售,平均库存煤约10万吨,30座井工煤矿大约由库存煤300万吨,天隆武家塔煤矿库存煤100万吨;南梁露天煤矿库存煤20万吨、常青露天煤矿库存煤7万吨、小纳林沟露天煤矿库存煤10万吨,德隆露天煤矿煤场库存煤约10万吨,白家梁煤矿库存煤20万吨,贾家渠灾害治理库存煤12万吨。
(四)协助神东公司煤矿释放产能(增产2000万吨)
协调神东集团公司7座煤矿(核定产能7900万吨/年),7座煤矿全部为大型生产矿井,安全条件和开采条件比较优越,具备释放产能的条件,建议的在保障安全生产条件下,由旗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出面,协调释放优质产能2000万吨/年。上述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允许适当释放优质产能,相关煤炭产量按保供产量计算,不计入超能力生产范畴。
据悉,进入8月份,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在产煤矿一直保持在214座,煤炭日产量在始终保持在200万吨左右,而其7月份的日均产量在175万吨,增产效果不是很显著。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7月,我国生产原煤31417万吨,同比下降3.3%,而之前的数据7月份我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了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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