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手机版 一键访问 微信订阅
  • RSS订阅
  • 当前位置: 东北能源网 > 资讯 > 能源观察 >

    破解“煤电顶牛” 煤炭价格机制重磅改革落地

    2022-02-25 09:53 [能源观察]  来源于:经济参考报    作者:经济参考报
    导读:□记者 王璐 汪子旭 北京报道 《经济参考报》记者2月24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并与燃煤发电价格机制相衔接,明确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而超
    □记者 王璐 汪子旭 北京报道

      《经济参考报》记者2月24日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并与燃煤发电价格机制相衔接,明确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而超出价格合理区间将及时调控监管。
     
      “稳预期”“稳供应”“稳经济”——这一重磅改革政策的出台,向行业和市场释放了国家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的明确信号,有利于引导上下游尽快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遏制资本投机炒作,防止煤价“大起大落”。同时,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了“三价联动”,破解了“煤电顶牛”难题,进而更好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各方面预判,今后一段时间,预计煤炭价格会在当前水平上合理回落。
     
      “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不是政府定价,实质上是一种预期管理手段,是煤炭价格调控目标,通俗地说,就是‘打明牌、划边界’。”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24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就是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
     
      据介绍,上世纪90年代,煤炭价格逐步放开由市场形成。万劲松说,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煤炭的市场机制还不完善,加之投机炒作推波助澜,部分时间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导致煤炭价格大起大落。
     
      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能源消费仍需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在当前国际能源供需形势错综复杂的背景下,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十分重要、十分必要。” 万劲松称。
     
      在他看来,我国煤炭自给率超过90%,自有资源完全能够满足需求,上下游关系又长期稳定,明确价格合理区间、强化区间调控、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完全具备条件。
     
      以秦皇岛港为代表的环渤海港口是重要的煤炭转运集散地,其价格是煤炭市场价格形成的“风向标”。《通知》显示,从多年市场运行情况看,近期阶段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元(含税)较为合理,上下游能够实现较好协同发展。综合考虑合理流通费用、生产成本等因素,相应明确了煤炭重点调出地区(晋陕蒙三省区)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综合采取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解释称,当煤炭价格达到区间上限每吨770元时,燃煤发电企业在充分传导燃料成本、上网电价合理浮动后,能够保障正常发电运行。当煤炭价格触及区间下限每吨570元时,煤炭企业能够维持稳定生产。同时,留出了足够空间,使煤炭价格能充分反映市场供需变化,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据透露,后续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考虑煤炭生产成本变化、能源行业发展等因素,及时充分听取行业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适时对煤炭价格合理区间进行评估完善。
     
      煤炭现货价格也会受到调控监管。周伴学表示,虽然目前没有对煤炭现货价格提出合理区间,但现货价格不能明显偏离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监测煤炭现货价格变化,如果发现明显偏离的情况,将及时会同配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措施。
     
      万劲松表示,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也给资本设定了“红绿灯”,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压缩投机炒作空间,能够有效防范投机资本恶意炒作。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密切关注投机资本动向,加强煤炭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对投机资本恶意炒作露头就打,着力规范煤炭期现货市场秩序,促进期现货市场协同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当前煤炭生产和市场供应总体平稳,日产量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电厂存煤处于历史高位,煤炭价格稳定具备坚实基础。他认为,今后一段时间,预计煤炭价格会在当前水平上合理回落,有利于进一步稳定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
     
      根据《通知》,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在合理区间内运行时,燃煤发电企业可在现行机制下通过市场化方式充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鼓励在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中合理设置上网电价与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挂钩的条款,有效实现煤、电价格传导。
     
      “煤电顶牛”是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主要原因是煤、电价格形成机制不够完善,难以有效衔接。去年10月,我国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将电价浮动范围扩大至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不限。
     
      彭绍宗指出,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追本溯源”,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实现与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电价区间的有效衔接,在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这样,煤价、上网电价、用户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了“三价联动”,从根本上理顺了煤、电价格关系,破解了“煤电顶牛”难题。
     
      “除高耗能企业外,无论煤价如何变化,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都不能突破上浮20%的限制,居民、农业电价与当前水平相比也不会有任何变化。”彭绍宗说。

    (编辑:东北亚)

    推荐文章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信息  |  版权声明

    客服电话:18041077005(全天)    投稿邮箱:zhyny868@126.com    《东北能源网》报料QQ群 59213582

    网站合作: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网站链接: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稿业务: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