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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清洁煤事件”看越位与缺位

    2019-12-06 12:04 [能源观察]  来源于:长江日报    作者:李尔静
    导读: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发生了多起因使用清洁煤而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事件。近一个月来,河北省唐山市也有6位村民中毒死亡,源头也是这个清洁煤。而这个夺命的清洁煤,竟是当地有关部门推广的。 现在,煤炭的供应商将事件推说为人为操作不当,这人为的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兴隆县发生了多起因使用“清洁煤”而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的事件。近一个月来,河北省唐山市也有6位村民中毒死亡,源头也是这个“清洁煤”。而这个夺命的“清洁煤”,竟是当地有关部门推广的。
      现在,煤炭的供应商将事件推说为“人为操作不当”,这“人为”的背后,确实大有文章。供应煤炭的公司都是由上级政府部门指定的,还按照人口数量制定了购买量,其中,有一家公司成立还不到3个月,还有一家已在11月注销了公司。
      由此可见,这次为了推广“清洁煤”,当地政府采用了“垄断模式”,从市、到县、到村,每一层都在“按要求办事”。买煤、烧煤本是一个市场活动,煤炭需要多少、在哪买,应该由村民自己选择,像这样厂商指定、人数指定、购买量指定,政府这只“手”已然越位。
      当地政府推广“清洁煤”,据说是为了环保。政府如何在市场行为中尽到监管责任,实现引导意图?恐怕不是亲自操刀卖煤事宜,而是在环保导向下,充分激活市场,鼓励更清洁、更环保的企业入场竞争,同时严把产品质量关,压实监督监管责任,让燃煤取暖的群众和当地环境成为最大受惠者。但从新闻事实来看,显然政府在此方面缺位了。如果“清洁煤”的产品监管能过关,或许就不会有这些令人痛心的悲剧发生。
      从企业特性来看,利润而不是环保是企业的天然动力。所以我们说,在经济发展中,我们要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如何发挥更好作用?在“清洁煤”事件中,很明显政府的角色是要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政府挖渠,市场流水,二者各自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才是正解。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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