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永德县吉鑫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677600
摘要:工程监理在现今的技术工程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现今在我国大力发展经济建设的时候,监理对于工程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在下文中,笔者将针对建设监理行业现今所拥有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进行分析,继而对其问题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加强监理工作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监理;管理;问题
在过去的二十年的发展道路上,工程监理从无到有。20年前,我国“云南鲁布革水电站”项目通过世界银行贷款,“工程师单位”实施现场被业主委托监管,从而我国建设建立制度产生,监督管理被分离出来,就形成了社会化的监理企业,创造了我国建设监理制度,与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一起载入了改革创新的史册。可是,我国建设监理制度还存在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算完善,相关行为也不算规范,监理企业不够自律,监理人员素质还比较低等问题,严重影响着监理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1、目前工程监理业存在的一些问题
工程监理包括三方;业主、承包方和监理方。而在整个建设活动中将对上述三者实施强有力的监督是行使政府监督职能的部门
1.1建设各方行为不规范
1.1.1业主行为不规范
现今,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中,买方占有重要的地位,又由于监理权授予的局限性和FIDIC合同赋予工程师的权限较小,所以买方转主导地位。有些业主不知道监理程序,就盲目插手监理方的职责,随意对承包方下命令,干涉工程的进度,有的更是严重而且法律意识淡薄。
1.1.2监理方行为不规范
在监理方存在着不良的现象;转包监理业务、出租资质、挂靠监理证照等。一些正规的监理企业之间存在着市场间的恶性竞争,用压低监理费率来承揽业务。有些监理单位的法人实体还不是真的,还有在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诚信缺失问题。所以有时监理单位仅仅是便面上承担了在建项目“三控两管一协调”等监理活动,但业主对项目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进度款的拨付、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也很难放弃。
1.1.3承包方行为不规范
一些承包方存在着素质较差,工程项目一包再包,以包代管的现象,质量不能保证,自检体系不完整,责任心不强,有时还弄不清权力制度,纠纷也不断,承包单位只考虑经济,偷工减料,谎报工程数量。承包商监理不利,心态摆不正,又缺乏自律,采措施手段方法不正确,这种种问题都阻碍了工程正常的开展。
1.1.4政府监督部门没有完全发挥监督管理职能
改革我国传统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是实施工程监理的重要目的之一。建设监理体制是管理体制,要在政府的监督管理下,由业主、承包方、监理方共同参与完成。目前,在我国政府的监督管理制度中,有一些监理工作没有专职部门负责,一些违规的市场行为得不到及时的纠正,一些监理行业缺乏长期规划。
1.2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内容狭窄,监理深度没有到位
我国虽然在2000年颁布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但我国工程建设监理并没有落到实处,监理只是施工阶段,不像一些发达国家对设计阶段的监理很注重,而且施工阶段的监理方面也只是停留在质量和安全的监理,对“三控两管一协调”没有很好的落实,进度控制不到位,有发挥解决矛盾干扰的职能。
1.3监理市场运行尚不规范,监理人员总体素质较低
1.3.1目前,由我们的工作人员对建筑市场的调查得知,建设工程生产中监理制度存在着极大的不足之处,严重影响建设工程市场的正常运转。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不规范主要体现在监理收费过于低,而且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要想取得一些利益,不仅仅需要具有坚强的质量保障,而且还应该在价格方面有所降低,但是,如果价格过低就不利于建设工程中的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外,在建设工程中,还存在着监理设备老化以及难以满足目前的技术市场工程的需求。
1.3.2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呈现下降的趋势
素质是一个工作人员一个具有的基本工作基础,尤其是对于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素质就显得更为重要。但是,目前的监理市场显示,监理人员的主体素质呈现一种下降的趋势,很多的监理工程人员不仅仅在专业知识上面存在着欠缺,而且其对于工程的监理工作也不是郭富城了解,因此,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就容易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面影响工程质量。当然,监理人员主体素质下降也不仅是现今建设工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而且是工程建设以及其它的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普遍问题。
1.4监理力量不足
现今,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的监理公司一共有6170家,而总共的监理工作人员加起来有48万多左右。但是,建设市场是非常庞大的,市场对于监理人员的需求量是很大的,常常出现供求难以平衡的现象,而一些人则是看到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重大发展空间以及其未来的良好发展前景,便随意的注册了一些监理公司,而这些新成立的监理公司无论是在经验方面还是在专业技术方面都存在着极大的缺陷,其一方面影响监理的质量,另外一方面也造成了监理市场的混乱和诚信缺乏等问题。
2、进一步完善监理业的对策
2.1加强与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建设
2.1.1针对我国现今建筑市场中监理体系和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国家相关立法部门应该在对建设市场近收入调查后,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进行立法,而且立法过程中也可以对一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进行采纳,实现监理市场的有法可依健康发展。
2.1.2在工程建设的实施中规范各方的行为
建设工程中首先需要做好的工作就是对责任的落实工作,在责任的落实的过程中,包括对施工各个单位的行为规范,从而保障建筑施工的有序进行,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对于以往的监理体系中的规范要求,我们可以进行借鉴,在借鉴的同时更应该重视对监理的创新。
2.2加强对监理工作人员的能力培训,提升其监理素质及能力
一个强大的监理队伍,首先就应该做到对队伍中监理工作人员的自身修养的重视,企业在监理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给予其一定的优质待遇,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外,在此方面,还可以设置一些考核和奖惩制度,使得每一个监理工作人员能够尽职尽责,认真的完成本职工作。
2.3提倡监理服务优质优价
在2007年起,我国的相关法律已经对监理市场进行了一些的约束,其主要包括监理工作的实施条件和监理收费的标准,新的收费标准不仅仅在保障监理公司的利益中做出了很大的贡献,而且对于工程的质量保障以及业主方也有很大的意义,从而促进监理服务市场的优质优价,形成一个良好的发展形势。
2.4监理企业改变原有的模式向新的方向发展
建设部2003年3月出台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对于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可不再另行委托工程监理,该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依法行使监理权限,承担监理责任;没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只能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应该另行委托监理。”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管理和监理单位职能的合并,符合不断发展的建筑市场运作关系,监理企业应逐步向项目管理企业过渡。建设部在天津召开的全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工程监理企业要发挥智力密集的优势,适应市场需求,注重人才培养,拓展服务功能,鼓励综合能力强、人才结构合理的工程监理企业,在提高工程监理水平的基础上,积极为工程建设提供全过程、专业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可以预见,监理企业又有了新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田成钢,严新兵,申桂英。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及发展展望[J]。建设监理,2007(1):6-8
[2]詹炳根。工程建设监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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