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思考
摘 要:绿色建筑在我国推行时间并不长,管理水平和施工技术还处于探索阶段,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和施工人员队伍是实现绿色建筑的关键所在。本文以山东省菏泽市为例,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问题作一探讨,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科学技术
一、引言
目前,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已经渐渐充实,但人们的社会意识远远落后于物质生活的进步。全社会对于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还缺乏清楚的认识,对绿色建筑的基本知识和绿色环保主动意识也缺乏必要的了解,甚至认为绿色就是高成本、高代价;整个建筑行业高能耗、高污染的生产模式仍随处可见,破坏了生态环境的同时,也严重制约着社会发展。
科学技术是推动经济发展的有力保证,同时也是实现绿色建筑的根本措施。建筑业落后的技术装备,低下的机械化水平阻碍了绿色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的发展。许多企业没有重视绿色施工技术的学习及应用,反而通过加大人力的投入来弥补技术上的不足,造成了成本与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这种落后的循环生产模式在激烈的竞争中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化的施工要求,无法推动绿色建筑的进一步发展,只能使我国的建筑行业在高耗能、高成本、低效率的落后发展道路上徘徊。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能源、土地、水资源、材料的节能降耗,还没有可操作的奖惩方法来强制各方利益主体必须积极参与。发展绿色建筑还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体系,对与发展绿色建筑工作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尚未予以高度的重视,管理薄弱,致使各地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良莠不齐。
二、在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缺乏节能建筑的基本知识和主动意识。建筑节能是国家节能工作和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建筑节能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建设是国家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社会和经济健康、持续、和谐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某些市、县、区却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应城市和孝南区建筑节能工作机构仍没有归口到建设主管部门,尤其是孝南区,对建筑节能监管力度不是很大,市区一体化管理问题依然存在。业主在建筑工程设计的过程中,多数只重视实用面积、结构安全、美观时尚,忽视建筑的性能、品质,没有把建筑节能作为建筑的一个固有的、内在的品质进行考虑,把建筑节能的要求撇在一边,只是为了通过施工图审查才根据建筑节能设计规范进行计算和设计调整。
2、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进行引导和扶植。建筑节能在经济层面上涉及初期投资、运行费、维修费、改造费等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权衡与取舍。一般而言,建筑节能是通过降低围护结构的能耗,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来实现的,开发建设成本自然会增加。按新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测算,大体上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要增加100―150元,绿色建筑要300―500元。在建筑节能意识还未深入人心时,建筑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老百姓的购房选择,如果没有相关的资金保证和经济激励措施,节能建筑的建设单位很难面对市场初期的种种风险和阻力,势必会影响开发商开发节能建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标准性法规和监测机制。现阶段节能建筑的建造主要是通过执行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要求来实现的。湖北省虽然出台了《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但我市并未出台相关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只能依照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违反强制性条文相关条款进行监督管理。把建筑节能与建设工程其他强制性条文等同要求,造成建筑节能工作执法依据不足、行政监管力度不大,这是节能建筑难以推广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全市还没有建立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监测制度,缺乏相应的管理监察机制,既有建筑节改造工作还未启动。
4、缺乏对绿色建筑内涵的认识,绿色建筑建设工作刚刚启动。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按照《菏泽城市圈绿色建筑试验示范区实施方案》要求,今年,省住建厅对我市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的具体任务目标是:菏泽城区绿色建筑工程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各市、县、区建成一个以上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以示范促发展。目前,除正在兴建的市政府办公大楼,基本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外,全市还没有一个已竣工的绿色建筑项目。
三、菏泽市加快绿色建筑发展措施
根据《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2013年菏泽启动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全市新增绿色建筑30万平方米以上;2014年元月起,中心城市规划区内10万平米以上、县城规划区内5万平米以上的房产开发项目,新建单体建筑1万平米以上项目,要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1、公益建筑“带头”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意见》规定,2013年,每县区各有3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建筑必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时,要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造。
同时,在公益性建筑中开展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试点,从2013年起,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面积要达到30%以上;从2014年起,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要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据介绍,绿色建筑设计和运行评价分别分三个等级,即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中心城区和县城规划的城市新区,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一星级及以上的评价标准,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要达到30%以上。
2、新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据介绍,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2012年,菏泽被确定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下一步将推进建筑用地集约,加强建筑节能,推进建筑节水,新建建筑项目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建设节水设施,综合利用中水、雨水等各种水资源,配套建设节水设施,采用节水器具。逐步建立并完善绿色建筑在立项、规划、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等环节的标准和制度。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地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和运营质量六类指标组成。
3、绿色建筑列为市政府责任考核指标
2013年起,市政府每年向各县区下达推广任务,绿色建筑任务完成情况在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分值中占建筑节能20%的比例。绿色建筑要求还将纳入城市规划项目控制指标,从单体建筑到区域建筑群环境进行规划控制。
《意见》要求,绿色建筑项目施工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向建筑主管部门报送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绿色建筑项目的建设单位在组织建筑节能分项工程验收时,应结合建设主管部门科技、节能管理机构,一并对绿色建筑内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建筑节能认定评审和工程竣工验收。
按照相关规定,绿色建筑示范工程评价取得一星级标识,实施项目管理的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建筑面积奖励建设单位5元/平米,二星级绿色建筑45元/平米,三星级绿色建筑80元/平米,绿色生态城区给予资金定额补助,资金补助基准为5000万元。
四、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建议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居住舒适性,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越来越被政府和社会各界所重视。必须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宣传教育的配套措施,调动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积极性,多管齐下、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工作。针对我市目前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以下五点建议。
1、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政府应将建筑节能和推进绿色建筑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建筑节能作为城市生态环保的一项措施来抓。建议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牵头,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财政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建筑节能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设立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可与墙体革新办一门两牌,只需增加2―3个人员编制即可。并将各县市区墙体革新办归口建设部门管理,具体承担当地建筑节能的研究、设计、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相关的管理工作。只有组织机构落实了,才能使建筑节能逐步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对政府履职的重要考核指标。
2、理顺工作机制,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管理体系。虽然已形成了建筑节能闭合管理系统,但仅限于建设系统还不够完善。规划是源头,是建筑节能工作的关键环节。应把建筑节能审查提前到规划报建阶段,形成从规划报建至房产销售公示的完全闭合的管理系统。
3、利用经济手段激励引导企业,不断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议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要求,尽快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设立绿色建筑专项奖励资金,鼓励各地推进绿色建筑建设。并综合运用价格、财政、税收、市场准入、政府采购、信贷等经济政策,努力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对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筑能效测评获得低能耗建筑能效标识、企业购置和使用建筑节能专用设备、经认定符合国家和省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建筑项目、设备和新型墙材等,要切实落实税收优惠,引导企业自主采用节能产品。
4、出台规范性文件,指导企业推进建筑节能建设。建议按照《湖北省建筑节能条例》和《菏泽城市圈绿色建筑试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参考国家关于《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实施办法》《民用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结合菏泽实际情况,编制出台适合菏泽地区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推广规范性文件,把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从一种号召性行为转变为一种强制性行为,以全面启动全市建筑节能工作。
5、着眼监管体系建设,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市级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步伐。在能源供应单位如供电局、燃气公司等与建筑主管部门之间设立对应的数据窗口。并加强落实和监督管理,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耗监测工作,落实国家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年度报送制度。在全市启动政府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今年至少应选择一至两个重点项目如政府机关办公大楼、医院、商场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努力探索建筑节能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对老的住宅可调整、完善和改造的,也应采取相应措施逐步进行改造。
我国是能源稀缺国家,节能是我国的一项战略决策,建筑节能是住宅建设发展的方向。只有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才是可持续循环发展的最佳途径。只有采取强化节能的措施和提高效能的政策,走“能源消耗最少,环境污染最小”的发展道路,才能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新机制,为菏泽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奠定基础。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