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充电桩何以撬动新能源车市场化之门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止到2016年6月底,全国已建成充电桩8.1万个,私人充电桩超过5万个。随着私人充电桩建设数量的不断增加,太多私人建桩难的案例在业内不胫而走,李先生的建桩经历不过是整个私人建桩领域普遍存在的一个缩影。业内普遍认为,私人充电桩将成为撬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的有力杠杆,然而,在重重障碍之下,私人桩又该如何撬动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化之门?
私人建桩刻不容缓
当前,我国充电基础设施面临着两大现实处境,一方面,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仍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瓶颈;另一方面,私人充电桩的建设存在较大空缺,总体落后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程。
而反观国外市场,私人充电桩的建设规模远大于公共充电设施规模。有资料显示,美国有66%的私人电动汽车一般都在家中充电;日本同样以私人充电桩为主,慢充桩与快充桩比例为4:1;而欧洲一些国家更是以私人慢充桩的建设为重点。
从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与变化来看,私人充电桩的建设迫在眉睫。较几年前十城千辆以公共领域车辆为运营主体的思路有所不同,近两年,随着政策的管控与放开、新能源汽车技术的不断成熟、充电基础设施的加速布局,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比例逐渐上升,甚至远远高出总体销量的一半。数据显示,2014年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了2.4万辆,占新能源乘用车总量的54%,而2015年这个比例已提高到72%。可以说,私人消费不断涌入的现象反映出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在逐步走向市场化,而私人充电桩的建设也必将迎来新一轮高潮。
偏离平衡的“杠杆”
然而,随着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日益增长,私人充电桩建设滞后的问题也日益凸显,物业方的阻挠、小区电容不够,甚至落到实处的安装都显得举步维艰。私人充电桩被业内认为是撬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的有力杠杆,然而,事实上,目前私人充电桩与公共充电桩的比例严重失调,私人充电桩建设远远落后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步伐,被寄予撬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杠杆”使命的私人充电桩似乎偏离了平衡点。
当前,私人建桩至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即要有固定车位、得到物业方的准入,以及小区满足220V、2KW的慢充桩建设。而要想满足这些条件,对于电动汽车车主来说,仍是不小的挑战。
在已有车位的情况下,从电网的准入来看,电网公司首先要评估该小区供电及配电是否能够满足一定数量的私人充电桩建设。如果能够满足,才会同意充电桩由电网公司的配电室供电,而私人充电桩的充电费用也基本上与居民电价持平;如果无法满足,用户需要申请走商业用电,而商业用电的充电费用较高,甚至远高于公共充电桩的电价,对每天使用电动汽车的用户来讲,充电费用又会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从物业方的准入来看,物业需要先评估待建桩的车位是否具备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如果有条件,才会开具《关于在固定车位安装充电桩的同意书》。但据了解,整个评估过程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客观的标准。事实上,大多物业由于考虑充电桩的建设与后期维护较为繁琐,不愿担责,而不同意私人建桩。
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制定全国统一的私人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示范文本,主动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引导业主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但该指南中并没有明确指出该由谁来制定该文本,而在私人建桩过程中涉及到的电网负荷、安全等问题,就更不得而知了。
此外,即使电动汽车车主有了固定的车位、有了物业和电网的准入同意,那么,接下来面临的问题则是,如何将充电桩真正地落地。从李先生建桩的经历来看,私人充电桩的落地仍然存在着较多问题,例如勘测和施工无标准化、后续安全问题责任划分不明确等,这在无形中给车主的充电带来了诸多潜在的隐患。
如何撬动市场化之门?
眼下,从小区建桩的现实处境来看,存在着机遇和挑战。机遇是,相关规定已经明确,新建小区要为充电车位留有一席之地。另外,一些老旧小区还是具备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这无论对充电桩运营商还是电动汽车车主来讲,都是个利好。而挑战是,对于老旧小区在扩容、布线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难以突破的壁垒。因此,如何利用好可建桩的小区资源进行合理建桩则是值得探究的议题。
在笔者看来,对于新建小区,应该有系统的建桩标准流程,不仅是物业、电网准入这样的表面流程,而更应该渗透到建桩施工的流程上。只有具备一套标准化的流程和制度并加以约束与监督,才可以将私人建桩的模式复制到每一个小区、每一个车位,从而既可以提高建桩的成本和效率,还有利于后期的维护与检查。
对于有条件建桩的老旧小区,眼下最亟待解决的就是物业方与施工方的对接。因为对于这类小区的物业,在建桩上的积极性较高,但由于没有经验,很容易做无用功,甚至“好心办坏事”,因此,制定相关的流程标准,包括充电车位的配套设施建设、施工前的方案配合工作等就显得尤为重要。有了制度可遵循,则可以为物业、施工人员以及车主节省不少时间和成本。综合来看,规范和引导私人充电桩的最后安装、维护环节,则应为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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