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全力保护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全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我市环境突出问题,重点抓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促进了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障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1—6月,我市河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同比增幅30.8%,位列全省第一。
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强化常态长效。市生态环境局采取定向督查、定时巡查、不定时抽查、县区互查等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的入河污染源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持续加大饮用水源地日常执法监管。2021年至2022年6月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实施行政处罚543件,罚款3080余万元,其中,涉饮用水源地及其他水污染案件176件,罚款1073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9件。
坚持预防为先、完善措施,不断强化隐患排查。市生态环境局每半年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对乡镇级饮用水源地开展一次随机抽查,做到全年全覆盖。2021年以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零行动”,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及违法违规问题、周边环境风险进行排查,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问题“清零”工作清单,强力推进整治工作,实现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问题见底清零。
坚持源头管控,集中攻坚,不断强化污染治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启动地表水污染治理集中攻坚战,开展沿河居民生活污水直排污染河道整治等九项专项行动,不断改善地表水生态环境质量。2022年我市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任务目标为61.5%,根据国家采测分离数据,2022年1—6月,现状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92.3%,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同比增幅30.8%,位列全省第一。
坚持宣传导向,凝聚共识,不断强化保护氛围。市生态环境局多种渠道、多个平台、多样形式,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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