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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节能监察责令限期改正未完成整改企业的通报

    2026-07-07 10:31 [节能减排]  来源于:广东省能源局    作者:广东省能源局
    导读:珠海、佛山、湛江、云浮市发展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6〕33号)工作安排,我局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节能监察,对2025年度节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
    珠海、佛山、湛江、云浮市发展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粤能节能函〔2026〕33号)工作安排,我局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节能监察,对2025年度节能监察工作中发现的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等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
    经现场监察发现,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广东永航新材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新粤丰建材有限公司、湛江晨鸣浆纸有限公司、中材罗定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按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期限完成整改,仍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现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对上述5家企业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请有关企业落实节能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限期完成全部整改事项。请相关地市节能主管部门督促、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将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予以处理。
     
    广东省能源局
    2026年6月30日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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