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逐年增加!为何通报却称水质持续趋好?
12日,长江水利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长江干流水质趋于好转,全年期水质符合和优于三类水的河长比例,从2006年的66.7%逐步增加到2015年的78.8%。长江流域评价水功能区971个,达标的水功能区688个,水质达标率从2012年的64.1%增长到2015年的70.9%。
据统计,2015年,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为346.7亿吨(不含火电厂直流式冷却水和矿坑排水368.5亿吨,不含西藏废污水排放量),与上年度同比增加7.9亿吨,其中生活污水151.2亿吨(含第三产业和建筑业56.3亿吨),占43.6%,工业废水195.5亿吨,占56.4%。
从废污水量变化趋势看,长江流域废污水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趋势。
排污量呈增加趋势,为何干流水质趋于好转?长江委总工金兴平解释,一是污水由过去分散排放向集中收集处理排放转变,二是枯水季节河道水量增加。
按相关国家标准评价,长江流域四类水的河长5854.0公里,占8.6%;五类水的河长3352.6公里,占5.0%;劣于五类水的河长5134.2公里,占7.6%。监测评价的省界断面164个,其中146个省界断面水质为一至三类,10个断面水质为四类,7个断面水质为五类,1个断面水质劣于五类,超标断面数占评价断面数的11.0%。长江流域治污仍不能掉以轻心。
今年9月23日,水利部编制印发《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规划》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成14个威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384个入河排污口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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