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供电公司:配合政府对“散乱污”企业执行停电措施
12月17日,太康县供电公司营销稽查人员对部分乡镇“散乱污”企业停电情况进行督导,这是该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配合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对无证无照污染企业的生产用电采取强制停电措施的一个缩影。 为扎实推进“三散”污染治理,确保环境空气各项治理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太康县委县政府决定对证照不齐全,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加油站、养殖场等进行关停、取缔,要求供电公司配合停止供电。 为确保将县委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太康县供电公司成立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主动与客户沟通,取得客户理解以后再执行停电措施。 同时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及时反馈停电处理情况。 本网通讯员:邱志强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