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锦供电公司: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近日,富锦供电公司组织公司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不断掀起学习热潮。 保持学习主体多样化。抓住纪检干部这个关键主体,发挥“头雁效应”,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发挥“传递效应”,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在公司形成宣法、普法、遵法的良好氛围。抓住全体党员这个重要监督主体,在了解《监察法》内容后结合自身情况灵活运用,以监督的方式体现《监察法》在普通党员中的运用。 保持学习形式多样化。开展《监察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要求纪检干部、党员干部自学,运用新媒体教学等多种形式全时段全覆盖的学。先后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监察法》,结合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和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把《监察法》纳入党员学习计划,通过党组织学习,提升党员教职工的学习力度和水平,使之更懂一筹、带头表率,促进系统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 保持学习内容多样化。公司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监察法》的相关内容。同时充分利用公司内网、微信公众号、QQ群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第一时间将《监察法》的运用成果进行学习,重点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等,以反面典型深刻警醒党员干部,咬耳扯袖,警钟长鸣。 本网通讯员:李思辰、杨帆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