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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凯湖电业局:举办2016年业扩报装供用电合同管理培训班

    2016-07-20 09:37 [一线报道]  来源于:兴凯湖电业局    作者:庄欣雅 荆延春
    导读:7月13日,为提高业扩报装的管理水平和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兴凯湖电业局客服中心举办了2016年业扩报装供用电合同管理培训班。 这个局的客服中心专门邀请了鸡西电业局两位专家,来给各供电局业扩报装登记员、营业主任及客服中心成员进行培训。此次培训班共计38
            7月13日,为提高业扩报装的管理水平和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兴凯湖电业局客服中心举办了2016年业扩报装供用电合同管理培训班。
     
            这个局的客服中心专门邀请了鸡西电业局两位专家,来给各供电局业扩报装登记员、营业主任及客服中心成员进行培训。此次培训班共计38人参加。王老师重点培训了高压供用电合同的填写,并着重提到了《国家电网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细则》中的第四章和第五章针对高压供用电合同的相关要求。强调了不同书面供用电合同的使用期限。供用电合同在签约过程中,供电企业必须履行提请注意和异议答复程序;对电力用户书面提出的异议,供电企业必须书面答复,并留有相应的答复记录。也讲到了供用电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要求变更和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答复。在未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书面协议之前,原合同继续履行。最后强调了封面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还有合同第40条合同效力中的合同有效期,都应该是一致的,签订日期应与送电时间一致或提前,要超前于或等于送电时间,超前于归档时间。

            李老师为大家讲解了如何提升优质服务水平,重点提到了国家电网营销(2015)70号文件,强调要将该文件吃透学透,并结合自身经历,给大家讲述了在营业大厅窗口面对客户时应重点注意内容,其中多次提到了“三不指定”:即不指定设计单位、不指定施工单位、不指定供货厂家。针对容易遇到的问题,也给出了合理的应对方法,并讲述了“一站式服务”的内容。
            课件讲解完成后,老师与学员们进行了讨论学习,学员们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来,老师也结合自己的经验,对问题进行了解答。
            客服中心主任刘刚分析了各局上半年1-6月份各供电局售电电价完成情况;基本费、力率电费排名;各局线损完成情况等,并进行逐条分析,同时各供电局营业人员,也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反馈。
            副局长柳树森对本次培训班进行了总结,对当前营销工作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分析,也提到了营销工作当前所存在的问题,并对营销工作提出了八点要求,强调要落实省政府要求,改善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优质服务工作水平,依法治企不越位,执行电价要彻底,努力提高售电单价。
     
            通过这次培训,使各供电局了解到在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并通过老师的讲解,得到了正确的解答,知道了正确的签订方式,也了解到了优质服务的重要性。
     
           本网通讯员:庄欣雅 荆延春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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