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凯湖电业局: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法治行为指引》
根据省公司黑电法【2016】224号文件“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学习落实《法治行为指引》的通知”要求,6月17日,兴凯湖电业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在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上,重点学习了《法治行为指引》。学习由局党委书记杜万山主持。
局长陈殿军组织与会领导学习了《法治行为指引》中关于“干部培养选拔培养后备干部”、“严守选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书记杜万山带领与会领导学习了“执行任职试用期制度”、“执行干部交流制度”;副局长柳树森、唐文德、朱启振、冯胜利分别组织学习了日常管理行为“担任社会职务”、“日常配合协作”、“廉洁从业”、“遵守党纪”、“安全现场到岗到位”、“处理应急突发事件”、“三重一大决策审议”、“学法用法”、“签署合同”等。
《法治行为指引》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地实施的重要途径,是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重要载体,是企业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和“五位一体”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进一步深化应用好《法治行为指引》,引导全局广大干部员工学习落实《法治行为指引》,强化风险防范,努力推动兴凯湖电业局法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网通讯员:徐伟宏 荆延春 (编辑:韩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