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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宁市供电公司: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

    2023-02-13 16:21 [电企管理]  来源于:东宁市供电公司    作者:刘洋、钟时春
    导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2月13日,东宁市供电公司落实牡公司反腐倡廉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对预防职务犯罪进行警示教育,对为期18天的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公司党员干部30余人参加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2月13日,东宁市供电公司落实牡公司反腐倡廉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对预防职务犯罪进行警示教育,对为期18天的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公司党员干部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失守的底线》,学习了《中央企业靠企吃企案件警示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释读》等教育读本,并围绕研讨活动主题从谈学习体会、剖析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等方面依次交流发言。剖析认为,这些犯罪事件,既有个人内在的原因,也有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外在原因,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一是犯罪人丧失了理想信念,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在种种诱惑面前迷失了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失去了原则,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二是不能正确对待权力,认为权力是属于可以为自己服务的东西,当作一种可以用来谋私的手段,最终导致了权力的滥用。三是漠视法纪,心存侥幸,在种种诱惑面前迷失了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失去了原则,最终走上犯罪道路。通过案例解剖分析,现身说法,深刻揭示了腐败的危害性,警示党员干部要时刻坚守底线,筑牢信仰之基,补思想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碰红线,担当作为,砥砺前行。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一是在工作中要尤其注意克服一种错误倾向,对工作不到位、不负责任的,发生违法乱纪的该调整坚决调整,该追究绝不手软。二是必须带头严格自律,管好自己的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办事,在企业规章制度面前,决不允许有特殊的现象存在。领导干部必须带头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必须清楚法律的底线。三是切实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反面典型,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对干部员工树立廉洁自律意识,防止案件发生。大力开展廉洁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该公司负责人强调。

    观看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从反面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格自律,切实为东宁市经济建设提供坚强的电力保障。

    本网通讯员:刘洋、钟时春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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