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最大煤矿,吃千万罚单!
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补连塔煤矿因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擅自建成投入生产,被罚1138.5096万元。
其中显示:经查,补连塔煤矿环评批复规模为2000万吨/年井工矿,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6年1月11日以环审(2006)19号文件予以批复,2015年6月3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同意补连塔煤矿生产能力重新核定为2800万吨/年,该矿于2015年完成改扩建工程并投入运行,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擅自建成投入生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国神华神东煤炭分公司关于上报补连塔煤矿产能核增投资评估的报告》(神东〔2022〕16号)和《国能鄂尔多斯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补连塔煤矿产能核增新增投资评估表》,补连塔煤矿2000万吨/年增加至2800万吨/年产能核增项目增加投资额为28462.74万元,经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该公司按照产能核增项目的总投资额度的4%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138.5096万元。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