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煤集团白山坪公司“七查”领导干部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问题
【本网讯】8月21日至31日,湘煤集团白山坪公司对2013年1月至2017年8月期间领导干部是否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私利问题,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纪委的工作要求,该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出台了《关于省国资委开展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专项督查迎检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分解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同时,还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财务负责人按照时间节点及文件精神如实填写表格,突出 “七查”逐项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查宣传教育。深刻领会了文件精神。在8月25日,认真组织了公司领导班子中心组集中传达学习贯彻了湘办〔2017〕3号、湘国资党委〔2017〕48号、湘国资﹝2017﹞261号、湘煤集监察﹝2017﹞286号四个文件精神,并做好公司党委班子、领导个人学习记录,对自查自纠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查资金管理。对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公司在6家银行开设账户10个,用途为基本户、收入专户、产业升级基建专户、棚户区改造专用户、银行贷款、银行还款还息,另外1个先是湘煤要求开汇票贴现用,现转供电移交交款存此帐户。其中:2个开户用途为贷款时要求开,但未启用。
三是查报告公示。组织了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填写了《企业领导干部及财务负责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金融机构从业情况登记表》,并将情况向公司党委、董事会报告,并将所有填写的登记表情况于8月25日-29日在公司机关公示栏进行了为其5天的公示,并设立了群众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员工群众监督,期间没有收到员工群众的意见和异议。
四是查公务回避。严格执行了公司公务回避制度,在金融活动过程中,没有发现有一起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与本单位从事相关的金融业务的问题。
五是查内控建设。加强了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建立健全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金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公司内部银行管理办法、公司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可控费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办法、废旧物资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农赔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了管理。
六是查决策审批。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和金融活动决策制度,出台了关于规范物资采购调价预审和财务报帐票据核审的硬性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内部规范审批程序、重大金融活动和大额资金调度集体决策制度,对凡重大金融活动和大额资金调度一律召开全体领导班子会议,实行领导集体讨论和决策。
七是查监督管理。成立了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由纪检监察审计部牵头,会同财务部加强对《规定》和《实施意见》禁止事项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健全了意见征集、调查处理、情况反馈制度,进一步完善群众监督渠道。
经自查,白山坪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均不存在利用职权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行为;领导班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狠抓制度建设,注重风险防范。
本网通讯员:周庆晖
(编辑:韩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