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煤广能公司绿水洞矿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工作
【本网讯】为了保障矿井灾害治理需要,近日,川煤集团广能公司绿水洞煤矿加强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工作。
该矿依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80 号文)规定以及2015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为安全费用提取依据。该矿以50元/吨为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按月单位产量提取专款专用。
同时,该矿进一步明确了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提取的安全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保障年度提取的安全费用用于矿井瓦斯治理的资金必须达到安全费用提取总额的50%以上。经股份公司批准立项实施的安全费用项目,由企管部门、安监部门、项目承担部门、物资部门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年度安全费用项目的验收终结、效能监察和项目审计等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绿水洞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年度安全费用未使用完的,应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不得挪作它用。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费用的应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500元—2000元的处罚。
本网通讯员:邓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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