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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改:售电市场多元化

    2017-01-03 09:16 [能源观察]  来源于:中国证券报    作者:中国证券报
    导读:2016年9月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同意福建、黑龙江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同意北京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同意甘肃、海南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9月7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同意河南、新疆、山东、湖北、四川、辽宁、陕西和安徽等8个省级区域开展
            2016年9月6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同意福建、黑龙江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同意北京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同意甘肃、海南开展电力体制改革试点。9月7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批复同意河南、新疆、山东、湖北、四川、辽宁、陕西和安徽等8个省级区域开展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加上今年2月份批复的重庆,3月份批复的山西,5月份批复的云南、贵州、广西,7月批复的河北以及最早开展电改试点的广东,至此,共有19个省市区的电改综合试点方案或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获批。南方电网覆盖区域已全部被纳入改革试点,而此前国家电网覆盖区域的综合试点也由山西1家猛增至10家。
     
            未来售电市场将是一个多元化的市场格局,既有从电网企业中蜕变而出的独立售电公司,也有牌照放开后的新进入者。差异化的服务与竞争策略将出现,既有专注于服务工业大客户的售电公司,也将有着力于发展模式创新,服务于居民及商业客户的售电企业。随着我国电力改革售电侧的不断推进,电网参与竞争售电已经成为大概率事件,企业进入售电行业,由于售电牌照为稀缺资源,因此具备很强的地方政府支持或本身属于电力系统的企业更具有竞争优势,根据以上两点推测,未来售电公司的利益集团主要为三大类。第一类是从电网公司剥离出来的供电局,此类企业可以在自身已有的优势上,通过扩大经营区域,同时通过电力交易中心向发电厂直接采购电量,并给电网缴纳过网费而扩大盈利。第二类是有五大发电集团背景售电企业,直购电试点时,发电企业已经具备了售电功能,通过给电网缴纳过网费,甚至自己建设电网,直接向用户售电,扩大盈利空间。第三类是有良好地方政府关系的电力设备新能源企业,企业和民间资本结合拿到售电牌照,企业多为三、四线城市为突破口,这类企业众多,不确定性较高。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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