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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通报20种不合格燃气灶具

    2017-03-09 10:20 [业界百态]  来源于:民生辽沈晚报    作者:民生辽沈晚报
    导读:燃气灶回火、泄露、无燃火保护装置、一氧化碳浓度超标等问题关系着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3月8日,辽宁省工商局通报20种不合格燃气灶具名单,关系到樱花、千福、爱妻等品牌,火龙牌一款燃气灶不合格项目竟然多达9项。 2016年下半年,辽宁省工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
    燃气灶回火、泄露、无燃火保护装置、一氧化碳浓度超标等问题关系着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3月8日,辽宁省工商局通报20种不合格燃气灶具名单,关系到樱花、千福、爱妻等品牌,火龙牌一款燃气灶不合格项目竟然多达9项。
     
    2016年下半年,辽宁省工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燃气灶具类商品进行抽查检验,发现20种燃气灶具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中樱花卫厨(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JZT-A35樱花燃气灶存在燃气泄露、回火的问题;深圳市康佳卫厨有限公司(监制),佛山市劲火电器有限公司(制造)的康佳牌、型号1254的家用燃气灶无熄火保护装置、燃气无代号、仅有一道阀门等问题;爱妻、火龙、德宝、新飞品牌燃气灶均出现干烟中一氧化碳浓度超标问题。辽宁省工商局表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对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燃气灶具的质量关系着全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辽宁省工商局提示:
     
    1.购买燃气灶具时应去大型商场、购买正规企业生产的燃气灶具。购买燃气灶具时应检查燃气灶具的灶体、炉头是否有毛刺、是否加工粗糙。
     
    2、购买燃气灶具时,要认真检查燃气灶具包装上的铭牌标志,是否标注了生产许可证号;是否把气源种类标注清楚;是否人为改动过气源标识,如出厂时为“液化石油气(20Y)”,人为改为“人工煤气”,出厂时为“天然气(12T)”,人为改为“人工煤气”等。如未标注生产许可证号、气源种类未标注清楚或气源种类人为改动过,均不能选购,这些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3、购买燃气灶具时,应了解清楚家里使用的气源种类,购买与自己家里的气源相适应的燃气灶具,否则会引发安全事故。选购燃用液化石油气的燃气灶时,一般选用20Y燃气的,选购天然气的燃气灶时,一般选购12T燃气的,选购人工煤气的燃气灶时,一般有5R、6R和7R。
     
    4、购买燃气灶具时,需检查是否配备有熄火保护装置,燃气灶具配备了合格的熄火保护装置后,当燃气灶具意外熄火时,可预防燃气泄漏。一般情况下,如果嵌入式燃气灶具的炉头附近配有两个感应针,可肯定有一个感应针为熄火保护装置,台式燃气灶具的炉头附近如没有感应针,可确定该燃气灶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
     
    5、购买燃气灶具时,当采用软管连接燃气管道时,检查是否配备了必备的燃气管道紧固件,如没配备,就不要购买。购买好燃气灶具后,应按要求连接好燃气管道,安装好燃气管道紧固件,当安装嵌入式燃气灶具时,应保证灶具下面的橱柜通风良好。
     
    燃气灶具类不合格商品及其标称生产者名单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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