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若闻此一歌乎?“我的家在东北松花江上,那里有森林煤矿,还有那衰老的爹娘,九一八,九一八,从那个悲惨的时候,脱离了我的家乡,抛弃那无尽的宝藏,流浪!流浪!” 今为南京惨案扛起八十二期,亦第六个南京扛公祭死者。八十二年前之九月十八日,日军悍然为之“九一八变”,东三省三千母沦为亡奴万,无数之妻失夫,无数之幼失父,无数之家支离,无数之民流散。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旧之耻未雪,又于乘新者之耻,一九三五年,日本者以魔爪向华北,夷危虚甚。“华北之大,已安下一张静之不课桌矣。 虽国有难,汝亦作锋,之横流,方显英雄本色,82年之今,北平大学生一呼,其曰“止为!“”仆日寇!”“保乡!卫河!保卫华北!保全中国!”,其以怒之赤,以汤之热血,民之觉醒,其用战也,书写了青年学生以天下为己任之光篇!一二九动将长史册!一二九动将是我心目中恒之丰碑式! 忘记,则意味着背!勿忘82年前在南京者,其最为耻,最为痛之一幕,南京此文都,时为之人间地狱,鬼子杀淫掠,无恶不,一具具被杀之尸、血淋淋的头一泥,一个个被挑在刺刀上之儿,三十万漉之魂兮!大地于甑振!日月在咽!驳之古城在泣!赤者水在哭泣!滚滚之江水在泣!古中国之光适矣? 南京扛者,人文明史上灭绝人性之法西斯暴,则公违法之残暴国际,一有血性之中国人,一位炎黄子孙!皆不可忘此华夷之也! 今日是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甲辰,即第六个南京扛公祭死者,国哀临因法之体定,由国家主出,体之为一国之志,亦为国体。此吾欲言:我哀临者非徒为南京扛之死者,而应是自一八七四年日军害台湾原住民,至战中被杀者毕日寇死者。使逝者安息!!使灵度也!使有存者安乎! 痛定思痛辄夷兴之初,史警着我每一子为忘国耻、兴华华。今日之中国,而亦非近代史上积贫辱中国积弱之,辱之中国已一去不复返矣;今之国,方以昂之态峙于世之东方,东方之龙正在蔚蓝天飞之。 本网通讯员:陈际安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