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会毁灭企业
消灭事故,只有防范在先、不能事后设法补救。安全监管检查要再勤一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能单单依靠安全科室,需要每个人都参与进来,置身其中。要事前从各个层面、各个行业、各个车间落实责任,从各个环节、各个部位、各个领域强化监管、清除隐患,绝对不能本末倒置,决不可事故发生后才总结、才追责。沉痛的教训都是带血的。在安全生产上,不能讲大话,也讲不起大话,只有认真地抓、扎实地做,才能防患于未然,唯有坚持“防”字在先、“严”字当头、“实”字为本,才能杜绝事故的发生。不仅仅是安全部门,生产车间也是一样,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要害部位,加强监管、经常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切实以日常的监管、平时的规范来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运营管理。 专家归纳了一条“事故法则”,就是每一起严重事故背后,平均有29次轻微事故、300起未遂先兆、1000处事故隐患,这说明每起安全事故的发生都要有一个过程,只要未雨绸缪、未发先除,注重抓“早”抓“小”,及时发现小问题、小隐患,那些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的普遍性问题或经验性问题,就能够有效避免事故发生。尤其是组织生产时,一方面,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组织精干力量,对各个风险点、隐患点,重点查、反复查、突击查、回头查,绝不能麻痹大意。另一方面,要加强隐患整改,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一备案、建立台账,第一时间提出处理意见,第一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发现一处整改一处,整改一处到位一处,决不留任何后患。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事故危害烈于猛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多一点精心,多一点细心,多一点责任心,严而又严、紧而又紧、细而又细地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的巨轮才能行稳致远! 本网通讯员:王贺 (编辑:东北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