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干货】加州电力监管模式对我国有哪些启示?
国际电力网 来源: 作者:日期:2016-06-17
关键词: 加州电力 电力监管 电改
加州,一直是美国环境和清洁能源政策的领导者。上世纪90年代末,加州进行了电力市场改革试验,对电力行业放松管制,结果好坏参半。目前,加州的各个州政府机构分工,又与美国其他州不同。
加州模式虽不一定是最佳模式,也可能不适合简单移植到其他地区,但其演变过程能够为世界各地的电力改革提供诸多有益启示。
三大监管机构分工与协作
美国的电力公司,一般由州政府机构监管,加州也不例外。加州电力监管主要涉及三个机构,即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加州能源委员会、加州独立系统运营中心。
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每两年进行一次长期采购规划程序(LTPP),负责审批最终由电费支付者支付的、私营电力公司开展的投资或签署合同。
加州能源委员会主要负责每两年提供一次长期电力需求预测, 同时还负责审批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厂和输电、燃料供应管线、水管等设施。
加州独立系统运营中心则负责代表所有本地公共事业公司,运营加州整个电力系统,包括调度,并负责年度输电规划流程(TPP), 及电力市场。
三个机构管理层还成立了联合机构指导委员会(JASC),组建了由其规划人员组成的机构间技术团队,及时协调监管流程,希望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实现加州气候与清洁能源目标,回应需求侧和供应侧技术的迅速发展。
每年秋季,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合作开发用于预测和规划的假设条件与研究情景,用于来年的长期采购规划流程和输电规划程序。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将在第四季度公布假设条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在审议和采纳公众意见后,发布最终的假设和研究情景。
长期采购计划
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服务于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确保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安全、可靠的公共事业服务和基础设施,同时承诺改善环境和经济。2003年,委员会恢复了之前中止的公用事业的电力采购;2004年,开始负责指导两年一次的长期采购规划,其中包括评估电力投资需求和批准采购合同。
长期采购计划基于资源综合规划的原则,强化了竞争,为所有电源的上网请求提供了指南,解决了成本回收问题,并开始将可再生能源采购与一般性采购相集成。该计划从保证资源充足性出发,对电力服务机构采购容量提出要求,确保能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为加州独立系统运行中心提供电力,促进了基础设施投资。
长期采购规划运用统筹方式,综合考虑了委员会的全部电力采购政策和项目。2002年,《公用事业法454.5》将AB 57法案规范化,将事后审查的模式转变成事前标准,即只要满足标准,就可确保投资者拥有的公用事业的采购计划(IOU)得到批准。为了满足这些标准,IOU必须展示它们提议的采购将按照加州的政策,在电费支付者最小成本下,安全可靠地提供电力。
公共事业委员会的需求评估,是为未来10年的系统需求、当地需求和灵活性需求提供预测。评估需求时所用的“假设”由三家机构一同确定。在进行简化分析时,采用负载与资源表方式,将电力需求与现有的装机量加新增装机量减淘汰容量相比较。在进行更加复杂的分析时,工作人员能够运用“假设”对整个电力系统的可靠性需求、对有输电局限性地区的可靠性需求、和对系统的灵活性需求进行模拟。这些“假设”每两年修改一次,以反映资源结构和加州政策的变化。公共事业委员会的网站会公布当前的假设。
除了预测资源需求外,评估需求过程还能开发出满足加州政策目标的其他替代途径,如推广分布式发电或增加能效支出。这一过程的每个步骤都要征询和采纳利益相关方的反馈意见。
确定需求后,公共事业委员会将以《委员会决议》的形式批准采购。最近几年的批准文件内容越来越具体。比如最近通过的D.14-03-004决议,批准了SCE和SDG&E区域内的采购活动,以确保圣奥诺弗雷核电站意外关停的情况下电力供应的可靠性。该决议要求电力运营商在最有利于电网的变电站采购中,优先采购指定的资源和储能服务。
能源需求预测
加州能源委员会在其两年一次的《综合能源政策报告》中提供未来10年的能源需求预测。该《报告》为所有基础设施规划活动提供了参考,包括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在其长期采购规划程序中开展的活动。需求预测每年更新一次。
《报告》预测模型基于经济和人口驱动因素,预测不同地区的需求增长。其中,还考虑了各种需求调节因素,如能源效率、需求响应、用户侧分布式发电等。委员会在偶数年份,仅使用经济与人口驱动因素进行有限更新。2015年《报告》涵盖了能源效率、电力行业脱碳、战略输电规划、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未来10年的电力预测、天然气、干旱和气候变化研究等主题。
电力设施建设和运营审批
委员会负责颁发建设和运营电力设施的批文,包括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及以上的火电厂和输电、燃料供应管线、水管等设施。申请人一旦获得许可,就有权按照申请中的内容,建设和运营电力设施。该许可不向项目授予任何经济或运营上的保证。委员会批文涵盖了各联邦政府机构、州政府机构和当地政府机构对电站投建前提出的所有要求。委员会还与可能为项目颁发许可的所有联邦政府机构协调其审批流程。
2010年至今,加州能源委员会批准项目19个,终止/拒批项目7个。获批项目中包括13个天然气发电厂,5个太阳能项目,以及一个太阳能蓄热项目。拒批项目多数是由于各种原因应申请人的请求暂停的项目。
发电厂选址评估包括地点、设计、施工以及对公众健康、安全、环境、福利的影响等。选址审批原则包括:
确保只建设确实需要的电站;
由在公共健康与安全、环境科学、工程和可靠性方面拥有专业技术的独立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审;
所有州政府机构和地方政府机构的同时审核和全面参与,并与联邦政府机构进行协调;只有一个管辖性批准;
在规定的时间框架内做出决策;
提供机会让公众和利益集团全面参与。
然而,容量在5万至10万千瓦以内、且不会对环境造成太大影响的小型电站可享受豁免,无需经历上述审批流程。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进行初步研究和批准。项目获批后,开发商负责获取建设和运营电站所需的任何地方批文、州批文或联邦批文。开发商需提交《AFC 证书申请》,申请费用为268,709美元+537美元/兆瓦。所有获批项目以后还需交年费为26,872美元。提交小型电站审批豁免申请的项目将按照委员会的实际审批费用收费。
委员会接受申请后,将指派一个专门工作组负责审批流程。工作组提供推荐意见,供公开听证时考虑。委员会和专门工作组的审批、听证和决议需公开发布通知,并在公开会议上进行。审批过程中,专门工作组的工作人员作为独立的一方,有责任从环境、工程等角度对向每一份申请进行技术评估,公开通知并举办研讨会,与相关各方分享其分析结论,全面充分地、前后一致地、尽可能快地对电站申请进行审批。
希望正式参与选址审批流程的公众、团体和机构成员,可向选址专门工作组提交《介入申请书》。一旦获批,申请人就成为介入者,拥有该项目的参与者的所有相关的权利和责任。
年度电网规划程序
加州独立系统运营中心负责年度电网规划程序。在偶数年份,运营中心对系统需求、地方需求和灵活性需求进行技术研究。所有这些研究结果可在长期采购规划程序的第一阶段为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进行资源需求评估提供依据。在奇数年份,运营中心只进行输电规划研究,并帮助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在长期采购规划程序的第二阶段作出采购决策。
结语
总而言之,在加州,多个监管机构合作,共同负责基础设施规划和投资流程。整个电力规划和采购流程公开透明,并允许公众参与。综合考虑供电及需求方的资源,使得加州电力行业向高效、低碳、可持续的方向加速转型。
预计到2030年,加州非化石电力将占70%以上。加州模式不一定是最佳的,而是一种考虑了其历史及地方特点的有效模式。中国当前的电力改革所面临的经济转型和煤电过剩的挑战,加州电力监管模式的他山之石可能给我们带来一些新的启示和借鉴。
拓展
加州电力监管带来了哪些新思考?
加州是美国环境与清洁能源政策的领导者,在市场改革和电力行业监管上做出过诸多尝试。
据美国劳伦斯-伯克利国家实验室科学家林江介绍,加州已经没有煤电厂了,进口电力也受环保限制,基本不允许进口煤电,或者说没有碳捕捉技术的燃煤电站都已经关闭。加州已经制定了一个新的计划,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将达50%,如果加上水电、核电,非化石能源占比可能达到70%或80%,剩下全部由天然气提供。加州独立系统运营中心还设立了一个手机APP,随时能查询加州每一个小时的发电比例。
他还指出,不仅是加州,从全美来看,煤电占比逐年下降,过去占比为40%至50%,2016年第一季度已降至20%左右。这当然与环保要求高有关系,还有更加重要的原因是天然气价格走低,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从经济上来讲,几乎没人愿意建煤电厂。
如今的加州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电力监管模式,然而十几年前它曾经历过一场严重的电力危机,一场由气候异常导致的电力供求紧张演变成了电力系统崩溃,并持续造成了财政危机。
“痛定思痛”的加州此后强化电力监管力度。加州能源委员会主席Robert B. Weisenmiller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州电力监管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已经有100年历史,成立的初衷就是保护公众,让他们享受合理的电价。40年前,加州能源委员会成立。1990年,加州独立系统运营中心应运而生,因为当时民众担心电力公司可能会利用对输电线路的掌控,偏向于自己的电厂。
目前,加州电力监管趋于成熟,共有3个主要机构:加州能源委员会、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以及加州独立系统运营中心。三者相互协调,保证加州电力透明的监管、审批和采购流程。
林江表示,除加州之外,美国其他州也都有专门的政府机构对电厂的规划、审批和采购进行监管。第一要做最基本的、延时的需求预测;第二是对资源的需求性进行评估,到底需不需要新建电厂;第三是决定之后,靠什么样的方式,由谁去采购电力、电网,这个程序基本上在各个州都是相同的,但每个州的监管机构不完全一样。
林江认为,1970年的加州与中国目前的形势相近,经济处于转型期。当时加州电力公司觉得电力增长会按7%的速度无限期下去,规划了很多燃煤电厂和核电站。但公众质疑这个问题,所以成立了独立机构,来估算增长量。中国目前也面临这个形势,建了很多电站,到底需不需要,现在不知道,没有一个非常清楚的流程,或者是一个标准来判断我们到底是否需要。不需要的结果是带来很多过剩投资,这个账迟早是要由消费者背的。目前加州零售电价是美国最贵的地方之一,原因就是当年决策的失误。
对于中国如何避免重蹈加州的覆辙,Weisenmiller给出了如下建议:首先,当时加州整个电力采购都是基于短期合同,其实最好的电力购买方式应该是长期和短期购买结合;其次,要使批发价和零售价产生很好的联动,让消费者有动力节约用电。
林江对此指出:“我觉得没有任何一种标准模式适合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各个国家、各个地方都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设立监管体制。但有两个地方是共性的,一个是目标,监管的目标是达到成本效益性、环保性、可靠性;第二个是主要功能,各个国家和地区必须要有需求的预测,必须要有审批的过程,同时有一个比较透明的采购流程。更重要的一点是,电厂或者电网这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决定,一定要和预测、规划挂钩。还有一点建议,职能良好的执行、监管和预测机构的能力也非常重要,如果没有人,这些事儿是管不好的。像加州能源委员会有六七百人,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有1000多人,加州独立系统运营中心也有600人,这个州将近有2000人来监管电力行业。所以,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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