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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对外破肇事单位及肇事人开展追责为导向的电力设施保护

    2018-05-28 15:21 [电力论文]  来源于: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    作者:王帅
    导读:以对外破肇事单位及肇事人开展追责为导向的电力设施保护政企联动管控机制建设 专业名称:安全管理 科目名称:以对外破肇事单位及肇事人开展追责为导向的电力设施保护政企联动管控机制建设 申报日期:2018年5月 填报单位: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 【摘要】 随着电
    以对外破肇事单位及肇事人开展追责为导向的电力设施保护政企联动管控机制建设
    专业名称:安全管理 
    科目名称:以对外破肇事单位及肇事人开展追责为导向的电力设施保护政企联动管控机制建设
    申报日期:2018年5月
    填报单位: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
    【摘要】  随着电网结构的发展和完善,电力线路的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电力线路所处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的特殊性,杆塔点多,面广,线长,终年暴露在野外,除了要遭受恶劣自然天气的侵袭外,人为因素,外力破坏引起的线路跳闸,线路被迫停电事故的概率呈上升趋势,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极大重视。近年来蒙城县工业示范区及城市新区建设加快实施,工业化、城镇化速度持续提速,大量基础设施建设工地遍布全县,电力保护区内各类施工频繁,园林绿化及线下违章植树等极易使线路外破跳闸 ,给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带来很大的危害。为确保电力线路免遭外力破坏, 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根据国家电网、省、市公司的管理要求 ,积极探索各类电力线路防外破方法。从隐患的巡查发现、跟踪、控制、处理各个环节流程,初步建立了设备运维单位和各职能部室齐抓共管、县供电企业和政府部门通力合作的内外部联动机制 ,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键词: 电力设施保护  内外部政企联动  外破肇事电力设施追责 
    1.对外破肇事电力设施追责与内外联动保护电力设施目标描述
    1.1 外力可能危及输电线路安全的主要因素
    电力设施经常遭到一些外力的破坏,比如,交通事故中汽车将电线杆或线塔撞破了;开路炸石头时飞起的石头碎片将附近的电线砸断了;由于施工等方面的原因将地下电缆挖断了、或者将电线杆、线塔的地基挖空或垫高了;高空抛物,将垃圾袋等杂物挂在电线上;而线路走廊违章建筑则是电力部门“头痛”的问题之一。电力保护区内各类违章施工: 具体体现在未经政府电力主管部门 批准 ,使用大型施工机械在线下修路、建桥,植树等各类违章施工。违法建筑: 在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修筑建筑物 ,修筑过程中存在极大的人身和设备安全隐患 ,可能引起民事纠纷。
       
      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内外联动保护输电线路电网结构图的展示:
    1.2 内外联动保护输电线路的理念
    一是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当地政府日常管理工作 ,与建设、 生产、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和同考核。二是在护线工作上采取专业管理、就地护线与政企联动的原则。三是在设施防护上采取规划领先、 强化物防原则和人防与物防相结合的原则 ,一患一档,实施隐患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四是在障碍与事件的处理上采取内部联动、民事协商、政府协调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 ,能够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形成输电线路保护的合力,这 是实现输电线路运行管理目标的关键。
    1.3 建立输电线路保护内外部联动机制的工作目标直接目标: 消除保护区内各类施工和林木给输电线路造成的安全隐患。管理目标: 满足企业内部对输电线路运行管理的考核要求,不发生因此造成的外破跳闸事故 ,以及由此引发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故,并确保电网和电力设备安全。服务目标:体现人民电业为为人民的服务理念 ,确保不因发生大面积停电给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给人民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
    2.以对外破肇事电力设施追责与内外联动保护输电线路的主要做法
    2.1 政府牵头内外联动,使保护辖区内输电线路的各项措施有章可循
    国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应积极推进各项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及时修订属地护线管理考核办法,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评价机制,严格考核兑现。同时应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综合管理考核,加强政企联动的机制,形成政府多部门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合力。
    2.1.2 电力设施保护面临压力,国国网县供电公司企业安全风险增大。一是在各乡镇村及城关镇社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规建房屡禁不止,基建大型(新建)施工设备造成的外破跳闸停电事件时有发生。二是10kV、380V线路保护区内各乡镇村及城关镇社区树障较多,恶劣天气造成线路跳闸停电事件。三是涉乡镇村及城关镇社区线沟塘钓鱼触电事件时有发生。
    2.1.2 2014年联合供电公司清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各类树障15600余棵,联合城建、土管等部门对违章建房进行了拆除、隐患告知,组织人员对各乡镇村及城关镇社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居住人员进行了多次安全宣传,在开发区联系其他部门积极主动开展电力行政许可工作。
    2.2 以对外破肇事电力设施追责与内外联动保护输电线路工作的具体方法
    为彻底消除电力外破隐患,打击涉电违法犯罪,公司在2015年与公安部门建立电力设施防盗、防破坏的警企联防机制,成立电力警务室,与林业管理部门建立线路走廊清障机制,与基层组织和老百姓建立保杆护线联防体系,与城建、土管部门建立信息互相通报制度,完善各种预警机制,重在提前预防各类电力外破事件的发生。
    根据国网安徽省供电有限公司蒙城县供电公司对外破肇事单位及肇事人开展追责为导及电力设施保护政企联动管控机制现状,2015-2017年指标的安全目标值如下:
    2.2.1 隐患的查找与发现  
    探讨研究防止电力线路免遭外力破坏的对策方案,遏止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成为线路管理和维护单位急需解决的问题。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运维单位要全面清查输电线路通道内的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工地、超高树木、道路修建、尾矿堆积和挖沙取土情况,摸清底数建立档案。
    二是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设施、特殊时段的巡视、检查,全面摸清各类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的缺失情况,并补充完善,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三是强化输配电线路巡视制度和巡视质量管理,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加强对现场巡视人员的责任心教育和监督考核,严格抓好落实。
    县供电公司运检部通过多种手段,及时发现线路通道内的树竹障碍沿线违章施工和违法建筑隐患,及时通过缺陷流程上报到工区及相关责任人的专工进行登记建档。该阶段 ,运维单位每月将隐患统计汇总表上报县供电公司安监部 ,由安监部分发到各就地护线单位,并报县电保办备案, 县电保办以文件形式按月向县及电保办分发,为隐患的跟踪与处理启动联动机制提供基本信息。力求做到输电线路外破隐患的“可控、能控、在控”,充分保证输电线路的运行安全。
    2.2.2 隐患的跟踪与处理
    隐患的跟踪与处理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关键 ,也是需要充分发挥电力设施保护内外部联动机制作用的重要阶段。
    一是树障隐患处理的联动。对于线路通道树障的清理 ,前期主要由负责民事协调的班组完成 ,运维班组配合。一般先由工区专工进行调度 ,及时将隐患档案分发至负责民事协调的班组 ,然后由该班组了解基本情况后,根据轻重缓急安排消除。经多次协商 ,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工区将详细情况书面上报县公司安监部,交给就地护线单位再次协调,如仍不能 协商一致的,报送县电保办,启动外部联动机制。外部联动一般由县电保办会同县级电保办隐患所在地政府、行政村进行再次协调。如仍不能和林木产权方达成一致补偿意见的,由县级经信委采取行政执法手段排除隐患 ,林木产权人拒不履行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启动强制排除隐患措施。
    二是防外破隐患的联动。对外破隐患点实行发现、处理、跟踪、检查四个阶段全过程管理。发现隐患后立即现场制止,要求恢复原状,并安排人员蹲守,防止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升级扩大。对于拒不改正的,工区立即报告公司安监部,启动警企联动机制,同时填写《危害电力设施中止供电审批表》,提请县公司营销部门采取中止供电措施。对于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及其附近施工周期较长的隐患现场,通过县公司安监部联系县电保办现场督促施工单位办理电力行政许可手续后,方可开展施工作业;实施许可前,县供电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在整个过程中,输电运维单位一直与施工单位联系,并为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
    三是加强对外破隐患电力设施保护的联动。运行单位要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法》的宣传,开展对广大群众的护线宣传和电力知识教育,使全社会形成自觉保护电力设施的良好风气。对于易受外力破坏的区域要加强警告、标志的设立,也可以通过对电力设施喷涂醒目的反光漆、设立反光标志管等措施来引起车辆驾驶员的注意,以保护电力设施。还要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巡视工作,并对外力破坏电力设施者,尤其是偷窃者进行严厉打击。另外,还应加强对配电线路的巡视并做好对道路的清障工作,及时清理对配电线路造成安全隐患的树木。  
    四是加强对外破隐患配电网污闪事故防范的联动。配电运行应当加大对防污工作的重视程度,对于污秽严重的地区做好调查和分析工作。要加大重污秽域内的配电线路的外绝缘爬距,使其符合电瓷外绝缘所在地区污秽等级的要求,还要留出适当的裕度,并适当提高绝缘配置。电力部门要以盐度监测为参考数据进行污秽等级的划分,并结合运行维护情况,合理安排对污秽的清理工作。另外,电力部门还应注意对污秽区域内配电线路瓷绝缘子的检测工作,一般3~5年进行一次。 
    五是加强对外破隐患配电线路的检查和维护的联动。运行管理部门应针对各地情况合理安排检查维修计划,如期对输电线路进行检修,及时发现输电线路中的线路故障和安全隐患,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对于降水量较大的地区,电力部门还应做好对洪水冲泡区内输电线路以及输电设备的调查和统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尽早做出处理,并针对不同情况做好应急预案。 
    六是加强对外破隐患运行管理工作的联动。对运行部门而言,运行人员应严格遵守运行规定的要求,坚决落实定期巡视制度,端正工作态度,做到不漏巡、不漏报,对输电设备中存在的缺陷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同时也要求电力管理部门提高工作责任心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对于无法达到要求的电力设备,应坚决予以拒绝,保证每一台进入配电网的设备都手续完备、质量过关。 
    2.2.3 隐患的消除与成果巩固
    电力线路通道内的树障隐患消除后,由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工区民事班完善《树障隐患档案表》和补偿协议,报工区和运行班组存档。《树障隐患档案表》中附有线路通道内树障清理前后的对比照片及其他详细资料,方便查阅。
    3、实施效果
    3.1 树障隐患的掌控能力得到增强实施内部联动前,原来的树障隐患情况由运行班组自行掌握,很多隐患工区和县公司层面很难了解,运行班组容易忽视树木隐患的变化,经常发生线路跳闸。实施内部联动后,责任界面更加清晰,隐患消 除更加及时有效。这种做法还确保了工区层面对线路通道内的树障隐患掌握得更加全面和详细。对于难以协调处理的隐患,县公司有充裕的时间实施外部联动。
    3.2 树障隐患消除速度加快负责民事协调的班组为防止树障跳闸,加强了现场勘察,加大了线路通道树障清理的力度,使隐患在对输电线路构成危害前得到消除实施新的联动机制初期,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各运行班组报工区统计的树障隐患一度激增1000多处,截至2018年5月,下降到642处,其中85% 以上都为一般隐患,全部处于实时受控状态。
    3.3 内外部联动机制初步建立近两年,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在实施电力设施保护内外部联动的过程中,企业内部的相关制度逐步得到健全,各部门和各单位的职责更加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合力得到增强;县供电公司与县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更加紧密,沟通更加顺畅,初步建立了电力行政执法,重大隐患协商、处理,外破追责、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宣传等相关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今年来,蒙城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效果明显,外破事件逐年降。
    4、案例分析
    4.1张某某犯破坏电力设备罪一案
    2010年正月,被告人张xx、张x其商量到廊坊市永清县偷变压器,二被告人从安徽省亳州市乘车来到廊坊市区租房居住,并购买摩托车、克丝钳等工具。3月18日晚,被告人张xx、张x其骑摩托车窜至永清县曹家务乡潘庄子村北,19日0时许,二人将正在使用的两台变压器断电,拆盗铜芯共六个,变卖得款5000元。
    2010年4月9日1时许,被告人张xx、张x其骑摩托车窜至永清县管家务乡僧垡头村南,拆盗一台变压器内铜芯,藏匿于附近一土洞内,当日19时许,二人在运输铜芯过程中被民警抓获。该变压器尚未交付使用。经鉴定变压器价值13500元。
    2010年4月9日公安机关因盗窃抓获张x其、张xx,张x其首先交代了二人于同年3月19日在永清县曹家务乡潘庄子村盗窃两台变压器的事实,张xx、张x其破坏正在使用中的两台变压器,并导致农田无法正常灌溉,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被告人张xx、张x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破坏性手段秘密窃取未交付使用的变压器铜芯,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具有共同故意,且积极实施了共同行为,属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二被告人连续破坏、盗窃生产资料,主观恶性较深,社会危害性较大,对此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张xx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二、被告人张x其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分析: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开展政企、警企联动,全力防止电力设施外破事故的发生。加强线路保护区内施工作业许可管理,主动与县政府沟通协调,争取支持,请县政府建立线路保护区内施工许可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施工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积极与城建部门、开发区等部门联系,掌握可能影响运行线路的建设项目及其进展,提前掌握主动。充分借助公安机关的威慑力,开展警企联合办案,加大破坏案件的打击力度。同时在蒙城县电视台、《蒙城新闻》等地方媒体开设专栏,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教育大家牢固树立保护电力设施的思想意识。
    4.4 蒙城县境内35 kV 什么线路通道内违建处理
    2017年6月月28日, 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线路巡视人员发现35 kV线路某杆段正下方有违章建筑现象。经了解,该施工项目为某公司开发的儿童乐园娱乐项目,线路巡视人员现场予以了制止,并现场下达了《消除安全隐患告知书》。7月 4日,线路巡视人员发现该处施工仍在紧张进行,立即向蒙城县供电公司安监部汇报,并填写了《蒙城县危害电力设施中止供电审批表》,经审批后,送达就地护线单位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采取了中止供电措施。蒙城县供电公司同时将相关隐患情况书面报送蒙城县经信委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7月 14日,蒙城县经信委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 根据蒙城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转办要求, 组织该县安监局、城建委、所在地乡镇政府、蒙城县供电公司共同到现场了解情况,并与施工业主单位进行了会商。最终,该企业同意暂时停止施工作业,并出资对线路进行迁移,待隐患消除后再恢复该项目施工建设。
    4.5 对防外破隐患的联动管理维护引起的线路故障的分析 
    对防外破隐患的联动部分管理人员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过关,导致输电线路中出现的线路缺陷和设备缺陷不能及时被发现解决。另外,巡维人员的技术水平不过关、运行经验不够丰富,在日常的巡查和维护当中无法查出架空线路中存在的缺陷和安全隐患,从而造成了巡视不到位、消缺不及时的情况,进而引发输电线路出现故障。
    4.6 对防外破隐患的联动树障引起的线路故障的分析 
    对防外破隐患的联动树障是引发线路跳闸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在恶劣的大风大雨天气条件下速断动作跳闸,其中可以重合成功的很有可能就是树障造成的。大树的枝叶搭在输电线路上很容易造成线路短路事件,在大风条件下也很可能由于树枝被刮断而造成断线事故。同时,树障的清理也面临着难砍伐、难修剪的难题,与树主的关系也不易协调,甚至出现随清随种的情况,给输电线路的安全带来巨大的隐患。 
    2017年至今,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联合县林业、城建等部门,对35千伏双立线多年遗留下来的20余处“老大难”树障进行了彻底清理。这是在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与政府等相关部门密切内外部联动配合,加强对外破肇事单位及肇事人开展追责为导的电力设施保护政企联动管控机制建设工作的一个缩影。
    3.3 .1 2016年35KV外破事件3起,10KV外破事件5起事故图对比:
    2017年35KV外破事件1起,10KV外破事件2起事故图如下:
    2016年35KV外破事件3起,10KV外破事件5起至2017年35KV外破事件1起,10KV外破事件2起。事故图展示在上: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跨越式发展,城内道路拓宽、桥梁隧道建设、农村城镇化建设等市政工程集中实施,造成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及附近存在诸多电力设施外力破坏隐患时有发生。外力破坏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线路停电,给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蒙城县公司以强化电力设施保护为目标构建“政企群”联动管理,既丰富了电力设施防止外力破坏手段,同时又宣传了安全用电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政企群”联动一方面加强对政府部门的联络,定期向蒙城县经信委、安监局报送线路保护区内存在的隐患,通过政府将隐患分至属地镇(乡)政府,要求配合处理。对于重大危及隐患,列入县经信委、县安监局挂牌督办,定期向政府汇报隐患消缺和新增情况,将隐患的消除情况作为县政府“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强化政府主导,建立政企联动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常态机制,实现电力设施保护施工外破的超前控制。另一方面供电企业通过微信公众群网络广泛发动群众利用这一新型信息传输手段提供线索,寻找缺陷,报告隐患,并延伸至保护现场,维护供电秩序等。群众可通过微信对发现的电力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拍照、上传和举报,供电企业运行单位现场核实、处理后,给予上传信息人适当奖励。政企群三方面相互协同有效联动,形成共识合力,有力的推进电力线路隐患治理,高效开展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犯罪行为,防范各类威胁人身及电网安全的外破事件。
    “建立联动机制后,解决了我们以往清理线路树樟的一大难题。”国网蒙城县供电公司运检部主任说道。今年以来,该县供电公司发生电力设施外力破外事件4起,同比下降60%,追偿3.4万元。
    结束语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发展,电力设备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电力设施的有效应用,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方便,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我国的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对外破肇事单位及肇事人开展追责为导的电力设施保护政企联动管控机制建设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内外部联动机制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加强相关的工作部门的重视,同时给工作人员以借鉴。
    作者: 王帅,男,1966年4月,蒙城县供电公司办公室政工师,多年来先后获得中国电力报好新闻奖3次、获得华东电力报好新闻奖4次、获得安徽电力行业协会好新闻奖4次,被聘为安徽电力行业协会监督员。
    作者:葛蒙,男,1967年7月,现任蒙城县供电公司安质部主任,从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多年,理论实践经验丰富,在《中国农电杂志》发表论文多篇。
    作者:张辉,男,1973年1月,现任蒙城县供电公司安质部副主任,从事电力设施保护相关工作10余年,在《中国农电杂志》发表论文多篇。
    作者:于鹏,男,1970年3月,现任蒙城县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副主任兼县电力执法大队队长,从事电力行政执法工作10余年,基层工作经验丰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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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李新毅.单相接地故障在配电线路运行中处理方法[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4). 
    [4] 刘永涛,郁森凯.议10kV配网故障与措施[J].广东科技,2012,(21). 
    [5] 卢济周.10kV以下配电线路的故障分析及检修维护[J].现代物业(上旬刊),2011,(10). 
    [6] 袁淑荣.架空配电线路的检修及故障预防[J].科技与企业,2012,(8)

    (编辑:东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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