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长效机制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为更加有效地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建立促进消纳的长效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不久前联合印发了《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我国清洁能源消纳还面临哪些困难?怎么提升消纳能力?对此,国家能源局电力司有关负责人接受了经济日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当前我国清洁能源消纳还面临哪些困难和问题?原因是什么?
答:清洁能源消纳利用是一个涉及电源、电网以及用电负荷的系统性问题。目前我国清洁能源消纳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的困难:一是资源和需求逆向分布,风光资源大部分分布在“三北”地区,水能资源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而用电负荷主要位于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由此带来的跨省区输电压力较大;二是清洁能源高速发展与用电增速不匹配,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积极支持下,清洁能源特别是风电、光伏发电的装机整体保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远超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速,供需不匹配问题造成了较大的消纳压力;三是风电、光伏发电受自然条件影响,存在较大波动性,大规模并网后,给电力系统的调度运行带来了较大挑战。目前我国电力系统尚不完全适应如此大规模波动性新能源的接入。
记者:目前我国清洁能源消纳问题主要集中在哪些地区?分别有什么特点?
答:目前我国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存在较为明显的地域和时段集中分布的特征。其中,弃风弃光主要集中在新疆、甘肃和内蒙古等地区,多发生于冬季供暖期以及夜间负荷低谷时段。2018年,上述3省区弃风弃光电量超过300亿千瓦时,占全国总弃风弃光电量比例超过90%,弃风弃光的原因主要是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热电机组和自备电厂装机规模大,系统调峰压力较大,同时部分特高压通道的输电能力不足,存在新能源外送受限问题。弃水主要集中在西南的四川、云南地区,多发生于汛期,弃水的原因主要是水电建设规模较大,需要大规模跨省区外送消纳,涉及地域范围广、市场主体多、协调难度大,目前存在一定的网源建设不协调问题,同时市场化交易机制不健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记者:针对清洁能源消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行动计划》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为建立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确保实现消纳目标,《行动计划》从电源开发布局优化、市场改革调控、宏观政策引导、电网基础设施完善、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升、电力消费方式变革、考核与监管等多个方面,提出了28项具体措施:一是从清洁能源发展规划、煤电有序清洁发展等方面优化电源布局,合理控制电源开发节奏;二是从电力中长期交易、清洁能源跨省区市场交易、现货交易等方面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发挥市场调节功能;三是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清洁能源优先发电制度、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等方面加强宏观政策引导,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体制机制;四是从火电灵活性改造、自备电厂调峰、可再生能源功率预测等方面深挖电源侧调峰潜力,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五是从电网汇集和外送清洁能源能力、跨省区通道可再生能源输送比例、城乡配电网建设等角度完善电网基础设施,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六是从清洁能源的绿色消费模式、可再生能源就近高效利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等角度促进源网荷储互动,积极推进电力消费方式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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