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复函广东:推进省管8GW、国管8GW海上风电项目
2022年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广东省海上风电规划调整的复函。
《复函》指出,请广东省能源局按照规划布局和建设条件,有序择优推进位于省管海域的800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场址项目建设,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并网400万千瓦以上。
稳妥推进位于国管海域的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示范化开发。“十四五”期间推动800万千瓦项目前期工作,并做好与全国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的衔接,手续齐备时开工建设,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并网200万千瓦以上。
根据《复函》,项目开发要坚持规模化,按照统一规划、连片建设、集约送出、集中运维的思路,遵循节约和集约利用海域海岛和海岸线资源的基本原则,统筹产业链布局,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带动产业发展和降低发电成本,原则上通过竞争性配置等市场化方式确定项目开发企业。
《复函》表示,请广东省能源局组织做好深远海海上风电试点示范项目开发前期各项工作,明确示范要求,相关技术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加强建设条件评估,开展深远海大容量风电机组、远距离柔性直流送电、海上能源岛、海上风电与海上油气田融合发展等新技术新模式论证,优化项目建设技术方案,促进降本增效,为开发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打好基础。
2022年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大力发展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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