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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磅!12.2GW!辽宁发布风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1-08-05 08:46 [风能]  来源于:风电头条    作者:风电头条
    导读: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近日,辽宁省发改委起草并印发了《辽宁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新增风电规模为12.2GW,全部用于无补贴风电项目建设,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 具体县、市新增风电项目建设分配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近日,辽宁省发改委起草并印发了《辽宁省新增风电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新增风电规模为12.2GW,全部用于无补贴风电项目建设,由电网企业实行保障性并网。
    具体县、市新增风电项目建设分配方面,阜新、朝阳各分得2GW,沈阳、营口、铁岭各分得1.5GW,大连分得1.2GW,鞍山、葫芦岛各分得1GW,锦州分得500MW。
    开发业主选择方面,《意见稿》明确,各市通过竞争优选的方式确定开发业主,每个申报单位(一级母公司和子公司及分公司都视为一个公司)原则上最多参与三个市的竞争。单个风电项目装机规模不低于150MW。
    在风电项目电价方面,《意见稿》明确项目年度保障利用小时(1850小时)按燃煤发电基准价结算,超出部分延续《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发改能源【2020】253号)政策执行。
    《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发改能源【2020】253号)政策显示,年度结算时,确保项目年度保障利用小时(1850小时)平价结算。超出部分,确保企业承诺利用小时数低价结算(如不足,按实际超出部分低价结算)。
    同时,《意见稿》明确优先支持具备以下三种条件的项目:
    一是在辽宁省有一定的调峰调频能力;
    二是承诺配套储能设施10%以上;
    三是具备源网荷储、多能互补条件。
    对于因非不可抗力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进度的,取消项目建设计划资格,该企业五年内不得在辽宁境内申请风电光伏建设;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十年内不得在辽宁境内申请风电光伏建设。
    政策原文如下:
     
     
     
     

    (编辑: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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