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5200余万元!云南开展这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
2023年,云南省财政厅认真落实《云南省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按照因地制宜、保障安全、恢复生态的总体要求,投入省级资金5200余万元,扎实开展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修复治理面积近9364亩,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
01 明确支持重点
合理确定相对集中连片历史遗留矿山的区域为生态修复目标,重点支持赤水河流域、九大高原湖泊流域、资源型城市、露天矿山集中开采区、重要交通干线、城市面山等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治理。
02 完善项目库管理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级项目储备制度,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一律不予支持。提高项目库储备规模和质量,为选好项目、用好资金打下基础。
03 强化资金监督管理
按照生态修复年度计划,指导各地严控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概算,科学合理测算项目资金规模,严防年底出现大额结转情况。同时,加强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绩效目标达成情况的监管,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切实提升资金执行效率。
04 加强绩效管理
强化资金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对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定实施区域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率达到90%以上,受益人群满意度达90%以上的绩效总体目标,督促部门和各地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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