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安徽省池州市投入生态环保资金4.08亿元
今年以来,池州市财政局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统筹保障,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季度,全市累计投入生态环保领域的资金规模达4.08亿元,其中市本级统筹安排2.9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1.1亿元。
为全力支持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该局统筹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988.25万元,重点用于支持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工业污染防治等专项行动,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4047.5万元,重点用于支持长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相关工作。
积极对上争取各类资金,用好金融“活水”。市财政部门用足用活省级专项资金5992万元支持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建设,重点用于提升长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和利用岸线资源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相关工作,加快推动美丽长江经济带建设。
与此同时,市财政局强化PPP模式在生态环保领域推广应用,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市本级统筹安排2.57亿元用于主城区污水处理及市政排水设施购买服务PPP项目、池州市互联网+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和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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