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湿地城市”湖北武汉构建全过程湿地保护体系
落实总量控制、建立分级分类保护体系、建成智慧管理平台……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武汉着力构建全过程湿地保护新体系,不断擦亮“国际湿地城市”名片。
武汉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6月9日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据介绍,武汉湿地资源丰富、类型多样,湿地总面积1624.61公顷,位居内陆副省级城市第一。武汉拥有6个国家湿地公园,是全国拥有国家级湿地公园最多的省会城市,也是全球首个千万人口以上的“国际湿地城市”。
武汉沉湖湿地里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资料图) 魏斌 摄
为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湖泊三线一路、滨水临山地区规划管理规定等要求,武汉坚持“以底定图”完善湿地保护体系,组织编制《武汉市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23—2035年)》,制定“河湖碧波安澜计划”“湿地花城锦绣计划”,将“湿地面积不减少”和湿地保护纳入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并开展全市重要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试点。
截至目前,武汉在13处湿地自然保护地和3处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安装微气象、水文、鸟类声纹和图像识别等物联感知设备,建成全市域智慧湿地管理平台,为湿地保护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下一步,武汉还将进一步强化湿地保护法治保障体系,加强湿地保护利用,在适宜合理利用的区域内,探索开展自然体验、科普教育、观光休闲旅游等活动,有效发挥湿地多种功能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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