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海嘉积城区及9个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投用
从琼海市水务局了解到,目前,琼海市嘉积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及会山、长坡、万泉、龙江、阳江、石壁、中原、塔洋、大路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近年来,琼海市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效能,加大污水治理和防治工作力度,保障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安全高效,同时,该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各建制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落实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促进琼海市水环境的综合治理,改善该市城镇人居环境。
琼海市中原镇九曲江上一处污水设施实现生态化治污。记者 苏桂除 摄
嘉积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以琼海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的方式,将该项目委托琼海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采用嘉积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模式执行;长坡镇、会山镇、龙江镇、阳江镇、石壁镇、大路镇、塔洋镇、中原镇、万泉镇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以直接委托运营的方式,也全部委托该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采用“运行成本+合理利润”的模式。
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为全市各镇镇区范围内使用自来水或自备水源(包括自备井和从江河湖泊取水等)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及污水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仍向城镇排水或向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排水户。征收方式为琼海市水务局根据琼海供水情况委托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和市自来水公司代征镇污水处理费,市自来水公司代征手续费按不超过污水处理费的2%计提,安排镇农业服务中心代征工作必要的经费。代征手续费和代征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安排。据悉,镇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国库,专项用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
(编辑:韩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