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防治土壤污染“亮剑”建设用地也须评估
近日,江门市环保局就《江门市生态环保“十三五”规划》(以下称《规划》)向社会征求意见。《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江门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向和主要工作,其中对土壤环境的保护较之五年前“笔墨”增多,相关规定也更为严格。按照要求,未来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将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也就是说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此外,2020年前,江门将全面调查土壤污染地块分布情况,并按土壤污染程度实施环境分级分类管理。
建设用地土壤纳入供地管理 对比五年前制定的《江门市“十二五”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规划》,此次的《规划》在土壤污染方面加重了“笔墨”。“十二五”规划,主要是针对受污染的粮食、蔬菜基地的重金属污染,提出要综合治理和严控重金属污染,由此加强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内的土壤环境监管能力。《规划》提到,目前,江门农村土壤环境因农药化肥影响甚大,工业土壤因污泥堆场、重金属排放等,造成了不少土壤污染。 自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后,江门“十三五”环境生态规划则在土壤方面有了更明确的目标和严格的规定。 未来对土地使用细则有严格准入,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必须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 土壤环境分级分类管理 江门土壤情况到底如何?未来五年,将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规划》,2018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按土壤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实施农用地环境质量分类管理。 在企业用地使用方面,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已有的相关企业怎么办?那就需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 加强建设用地的风险管控 这块地环境质量如何,往后将强制调查评估制度。《规划》提到,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的化工、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改变用途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自2018年起,对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开展调查评估。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 如果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则会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规划》提到,到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编辑:韩语) |